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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水津关等水电站上网电价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其他机构  四川省  
【发文字号】 川价函〔2009〕38号
【发布日期】 2009-02-25
【实施日期】 2009-02-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水津关等水电站上网电价的通知

省电力公司:

  雅安市新建水津关电站(装机容量3×2.1万千瓦)、龟都府电站(装机容量3×2.1万千瓦)、洪一电站(装机容量2×4万千瓦);乐山市新建大渡河沙湾电站(装机容量4×12万千瓦)、川主莲花电站(装机容量2×0.025万千瓦)、永乐溪电站(装机容量2×0.7万千瓦)、钻山沱电站(装机容量2×0.16万千瓦);阿坝州新建米亚罗电站(装机容量3×0.5万千瓦)、绿叶电站(装机容量2×3万千瓦);凉山州新建越西县永兴一、二级电站(装机容量4×0.2万千瓦);甘孜州新建巴郎口电站(装机容量2×4.8万千瓦);达州市新建白杨溪电站(装机容量2×1.6万千瓦)。上述水电站建成后将并入四川电网运行,按照我局川价发(2005)123号文件规定,现核定上述电站上网电价为0.288元/千瓦时,从进入商业运营之日起执行.

 

200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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