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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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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北省  河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冀卫信办〔2009〕1号
【发布日期】 2009-02-26
【实施日期】 2009-02-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中国石油管道局卫生处:

  根据2009年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卫生信息化建设实际,我厅制定了《2009年全省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参照执行。

 

二OO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2009年全省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要点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一年,也是我省卫生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的一年。全省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以及省委七届四次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围绕全省卫生重点工作,做好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

  一、加强全省卫生信息网络基础平台运行管理

  按照《河北省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2004-2008年)》,全部完成省、市、县(区)三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网络连接建设工作,基本实现省、市、县三级网络互联互通,数据及视频安全传输,形成全省卫生系统信息传输专网。各市和相关联网单位要加强网络运行管理工作,配备网络维护技术人员,保证全省卫生信息网络的安全可靠运行。

  二、加快全省卫生信息应用系统开发建设

  主要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级平台、妇幼卫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科教信息管理系统、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疾病预防控制实验室网络信息管理系统、省卫生厅行政处罚网上管理系统等应用系统的建设,逐步实现上述业务的信息化、数字化、科学化和平台化管理。上述应用系统建设涉及省、市、县(区)三级相关管理部门和多个辖属机构,各地、各单位要积极配合,认真组织,做好需求分析和系统测试工作,确保新上应用系统的完成时限和质量效果。

  三、进一步完善省级数据中心建设

  根据《河北省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方案》总体设计要求,省级数据中心的软硬件环境、卫生资源数据库建设已基本完成,综合信息查询分析系统及门户展现平台建设已搭建完毕,正在试运行。继续加强对现有数据的整合与开发利用,为各业务系统提供数据共享和交换服务。加快省级数据采集平台建设,通过省医院、省儿童医院、省胸科医院等试点,探索便捷、合理的数据采集方式。

  各市卫生局要努力创造条件,尽快启动市级数据中心建设,力争早日实现省、市两级数据中心的数据交换与共享,为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奠定基础。

  四、加强厅门户网站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

  以服务公众为宗旨,深化厅门户网站内容建设,进一步完善网站功能,把网站服务与方便公众办事和直接参与公共管理等要求结合起来,加强对网站战略、信息资源、办事服务和技术功能等的“垂直”整合和“水平”整合,努力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公共服务,使厅门户网站真正成为促进政务公开,改进公共服务,提高行政效能,便于公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窗口和途径。各市卫生局和相关单位,要按照上述要求,积极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的网站建设工作。厅信息办加强对全省卫生系统门户网站建设的指导检查工作,并对系统内门户网站建设进行检查评比。

  加强厅机关内网办公系统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意见》、省纪委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和卫生厅《关于开展行政权力廉政风险预防工作的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厅机关内网办公系统建设,将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纳入到日常办公系统,建立权力运行网上监控机制和考核机制,用现代化手段规范权力运行,促进日常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厅直相关单位要按照厅预防腐败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本单位的网站建设工作。

  五、开展社区卫生、区域卫生信息化调研和试点工作

  以卫生部开展居民健康档案、乡村和社区卫生信息网络平台等建设为契机,全面总结前期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经验,适时启动我省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及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调研和试点工作,并在调研和试点的基础上,尽早启动我省区域卫生信息化项目建设。

  2009年,全省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任务繁重,各市、各单位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抓住机遇,乘势发展,为早日建立起适应卫生改革与发展需要,高效便捷的河北卫生系统信息化体系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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