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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准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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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其他机构  福建省  
【发文字号】 泉教体〔2009〕2号
【发布日期】 2009-02-26
【实施日期】 2009-02-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学:

  实施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一项重要措施。我市自2008年全面实施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以来,收到良好的效果,有力地促进了学生身体素质的提高。2009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在即,我局已印发《泉州市2009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办法》(泉教综(2009)6号),为使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让学生变被动应试为主动参加体育锻炼,从而提高学生的健康素质,现就考前准备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实施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是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推进学校体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措施,有利于提高学生健康素质,涉及考生切身利益,关系到千家万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要以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努力提高对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本着对国家、民族未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准备工作。

  二、加强体育锻炼,提高健康素质。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有关学校应抓住考前有利时机,采取有力措施,结合冬季长跑活动,加强体育锻炼,让学生变被动应试为主动参加体育锻炼,从而提高学生的健康素质。

  1、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初中毕业班)必须严格按照课程计划的规定,开足、开齐、上好体育课,确保主渠道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2、各级各类学校要采取有力措施,继续抓好冬季长跑活动,及时上报有关数据(http://sunnysports.sohu.com),组织学生参加阳光体育活动,强化体育锻炼。

  3、凡有学生参加中考的学校都应通过召开学生家长会议、《告考生家长》等形式把体育升考的内容、方式、目的意义等告知考生家长,让考生家长协助督促或带领其子女参加体育锻炼。

  三、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体育升考顺利进行。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有关学校要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学校体育特别是涉及体育升考各项安全工作,要超前发现和排查考生和考场安全隐患,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化解。

  1、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有关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年度常规体检工作,初三学生在体育升考前必须完成当年的体检工作。

  同时要教育学生在报名时,既不隐瞒病情,也不虚报疾病。

  2、在体育考试期间,特别要注意加强安全教育,注意交通安全,同时要加强考场医疗保护措施,消除一切安全隐患,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3、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体育考试场所要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制定工作预案,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体育升考安全有序地进行。

  四、为使考前准备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市、区)教育局应组织人员在四月一日前对辖区内的有关学校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我局将适时组织抽查。

 

泉州市教育局

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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