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09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2009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根据《2009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相关工作计划,狠抓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2009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
2009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按照预防为主、预防与处置相结合的原则,继续深化“一案三制”、“一网五库”建设,着力健全应急管理机制,以加强应急保障能力为突破口,以提高应急管理综合能力为重点,开拓创新,全力推动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上新台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推进“一案三制”、“一网五库”建设 (一)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要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扩大应急预案覆盖面,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要组织编写专项应急预案操作手册,提高专项应急预案的操作性。要加强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2009年下半年,市政府应急办、市地震局等单位拟联合举办地震应急综合演练。 (二)继续加强应急管理体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设,充实专职人员,完善工作制度,理顺工作关系。未成立应急管理办事机构的县(市、区),必须在2009年3月底前成立应急管理办事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市政府应急办要进行跟踪督办。推进乡镇政府(街道办)和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设。市属的部分市应急委成员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在2009年底前完成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组建工作。调整充实市应急管理专家组、专家库成员。 (三)继续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应急指挥机构和办事机构指挥协调作用,完善各成员单位间的联动机制,强化条块间的协调配合。 (四)加快应急管理法制建设。进一步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待省出台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后,市政府应急办与市法制局等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订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范性文件。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单位要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有关法规、文件规定,制订本地区、本系统相应的应急管理制度及有关规章。 (五)继续加强“一网五库”建设。要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加强应急管理工作联络网和法规库、救援队伍库、专家库、典型案例库、救援物资库建设,及时更新相关资料,实行动态管理。2009年3月底前市政府应急办要完成《湛江市突发事件典型案例分析》的编印工作。 二、加快应急平台体系建设 根据《2009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结合实际,市政府应急办要组织策划做好市政府应急平台规划设计和数据库建设等相关准备工作。 三、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一)完善日常值守制度。2009年底前,所有县(市、区)政府要建立专门值班室,设立专线电话,制定日常值守制度和工作规范,由专职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二)提高信息报送时效和质量。通过对信息员的培训等途径,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效和质量。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在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发生1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相关信息,并根据突发事件处置进展情况及时做好续报工作。要强化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考核制度,定期对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市政府应急办要在2009年3月底前修改完善《湛江市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和考核通报试行办法》报市政府审定印发。 (三)拓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渠道。通过聘请基层信息员等办法,壮大信息员队伍,确保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第一时间掌握相关情况。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合作,及时掌握新闻媒体、境内外网站登载的涉及本地区、本系统的突发事件苗头性信息,做到防患于未然;针对每个时期政府工作重点及领导同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通过约稿等形式主动提供深层次信息。 (四)提高信息研判水平。加强对值班人员培训,提高对突发事件信息的研判水平,充分挖掘突发事件信息的潜在价值。 四、建立预防、预测、预警、预报体系 (一)加强预防体系建设。依法落实突发事件隐患排查监控责任,建立对各类隐患的排查、登记、评估、检查、监控制度;制订科学的风险隐患分级分类标准,建立突发事件隐患数据库系统,完善动态监控机制。 (二)加强预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强对各类突发事件发生、发展及衍生规律的研究,提高综合预测和预警水平。加大装备建设投入,完善监测预警网络。 (三)加强预报体系建设。完善市各类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电视、广播、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和技术手段,扩大预警信息覆盖范围。 五、完善应急管理保障体系 (一)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着力抓好人员训练和设备的配置;加强综合性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和应急能力建设,强化志愿者的培训和管理。 (二)加大应急管理资金投入力度。健全长效规范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和拨付制度,将应急管理资金纳入各级公共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探索包括募集应急管理基金等在内的多元化筹资渠道。 (三)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合理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实行动态管理,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对重特大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峰值需求大、储备条件要求较高、生产工艺特殊的应急物资,统一建立生产能力储备体系;要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应急物资协同保障、监测预警和信息共享,建立高效调运机制。 (四)加快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科学规划,制订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指南,指导各地依托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地下室等公共设施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完善相关设施,落实责任单位专门管理。 六、深入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工作 (一)拓宽宣教渠道。健全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作用,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置、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并通过编发应急宣传手册、举办应急知识竞赛等方式,不断增强公众的危机防范意识,提高公众应急能力。2009年3月底,市政府应急办要完成《突发事件应急宣传手册》编印工作,并普发到全市各单位、各企业、重点学校、社区、行政村。 (二)加强公务员应急知识培训。2009年,继续把应急管理知识和《突发事件应对法》列入市公务员任职培训课程和市委党校主体班(处级班、中青班、科级班)学员必修课程。 (三)加强应急管理队伍专业培训。2009年,市政府应急办要认真组织市、县(市、区)政府应急办工作人员和专家组成员业务培训,重点提高应急处置业务水平。 (四)壮大应急管理宣讲员队伍。充分依托应急管理志愿者队伍、突发事件基层信息员队伍,壮大应急管理宣讲员队伍,加大宣讲力度,提高宣讲效果。 七、推进应急管理区域合作 (一)加强应急管理交流与合作。借助我市作为粤西城镇群中心的有利条件,加快与阳江、茂名两市在应急管理经验交流、人员培训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二)积极推动建立粤西片应急管理合作联动机制。发挥我市区域优势,力争2009年上半年建立粤西片应急管理合作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湛江、阳江、茂名三市应急资源,共同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八、强化基层应急管理工作 (一)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继续将应急管理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切实加强工作指导,要通过派出指导组、召开座谈会、组织基层应急管理人员参观学习等形式,加大指导力度,扎实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上新水平。 (二)继续实施“五个一”工程。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继续实施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五个一”工程(市确定一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确定一个镇(乡、街道)、一个社区(村)、一家企业、一所学校作为示范点),并适时总结经验予以推广,扩大示范点的辐射作用,全面加快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步伐。 九、加强应急管理督查调研工作 (一)加强自查。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单位特别是市应急委成员单位每半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管理工作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及时报市政府应急办。 (二)加强督查。市政府应急办要建立聘请应急管理工作督查员制度,充分发挥督查员的作用,适时派出检查组,督促检查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加强调研。加大应急管理调研工作力度,通过适时召开座谈会、走访相关单位、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措施,切实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