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我市获200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科技人员给予配套奖励的通报
成府发〔2009〕17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深入推进高科技成都建设的决定》(成委发〔2006〕27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对“高海拔地区大型公路隧道建设与营运关键技术及应用”等4项获得200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奖励项目的第一承担单位课题组人员给予配套奖励(见附件)。
希望全市科技工作者向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者学习,继续发扬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开拓创新的精神,大力推进自主创新,深入推进高科技成都和西部科技中心建设,努力创造更多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法讯收费设置处发展的科技成果,为我市灾后重建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法讯收费设置处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〇〇九年三月九日
附件
成都市200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和第一承担单位及配套奖励金额
序号 | 奖种及等级 | 项目名称 | 第一承担单位 | 配套奖励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 高海拔地区大型公路隧道建设与营运关键技术及应用 | 西南交通大学 | 10 | |
2 |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 XXX材料及其在国防重大工程中的应用 | 电子科技大学 | 10 | 专用 项目 |
3 | 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 | 低功耗铁氧体磁芯及新型节能磁性元器件 | 电子科技大学 | 10 | |
4 | 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 | XXX抗干扰高速数据传输技术研究 | 电子科技大学 | 10 | 专用 项目 |
合计 | 4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