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2009年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渝府发〔2009〕33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2009年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落实此要点的各项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的重要内容,是建设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工作抓手。工作进展将纳入市政府督办事项,工作成效将纳入全市贯彻国发〔2009〕3号文件一并考核。
二○○九年三月十三日
重庆市2009年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工作要点
2009年是全市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开新篇的关键之年。全市上下要以“314”总体部署为指导,以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以下简称《意见》)为主线,着眼保增长、保就业、保民生、保稳定,把统筹城乡改革与面上改革结合起来,把推进部市合作与落实扶持政策结合起来,把资源配置、项目建设与体制机制完善结合起来,把推进改革与扩大开放结合起来,以改革开放为全市可持续发展增添动力,扎扎实实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以优异成绩向建国六十周年献礼。
一、着力推进统筹城乡四项重点改革
(一)推进土地流转和林权改革,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1.科学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一是尽快完成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向权利人颁发(换发)土地承包权证、林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国土房管局)二是完善土地流转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稳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健全农村土地交易所运行机制,每个区县(自治县)酌情设立一个土地流转服务指导中心,规范推进土地实物交易和指标交易试验。(责任单位:市国土房管局)分区域制定承包地流转指导价格,健全区县、乡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开展农村土地流转纠纷仲裁试点,实现70%的行政村成立土地流转服务站,土地规模经营比例提高到19%。(责任单位:市农委)三是加强农村耕地保护。将土地开发整理与发展现代农业、村庄整治、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和矿山环境整治相结合,力争全市全年新增耕地6万亩以上。研究移土培肥奖励政策。建立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探索建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基金。(责任单位:市国土房管局、市农委、市财政局)四是提高集约用地水平。强化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制定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办法,出台乡村建设节地标准和奖励政策。(责任单位:市国土房管局)
2.加快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一是加快建设粮食、蔬菜、柑橘等种植基地,支持规模粮食种植,完善切块15%直补资金支持规模种粮办法,建设42个粮食高产创建示范片,新改建重点蔬菜基地35万亩,新建标准化柑橘园12万亩。二是支持发展生猪牛羊等规模养殖,建设现代畜牧业示范区。探索建立规模养殖价格风险应对机制,适时启动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预案,争取中央补助支持配套建设大中型沼气池40处。三是加强农业种养殖等技能培训,提升农业经营者农业技术、农业机械操作、农产品营销等方面的能力。(责任单位:市农委、市供销总社)
3.加快建设全国农业机械化综合示范基地。一是完善农机服务体系。增设县乡农机销售维修服务网点300个,开展农机具使用和日常维护技术培训,培养一批常驻镇村的农机技术人员。二是落实农机具购置补贴和税费优惠政策。对农机具使用运行予以燃油补贴,力争明年销售农机具3万套,支撑农业耕种收机械化水平提高3个百分点达到20%。三是支持农机租赁业发展,研究对农机租赁企业和农户租赁农机予以财政补贴的政策。四是加强农机宣传推广,支持重庆企业开发、生产中小型农业机械,并争取纳入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目录。(责任单位:市农委)
4.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服务体系。一是加快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试点项目,尽快完善方案并报批实施。依法新登记10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市农民入合率提高到30%以上,重点产业入合率提高到50%以上。大力发展生产营销型、综合服务型合作社。(责任单位:市农委、市供销总社)二是延伸商贸流通和信息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农村连锁商业。新建“千社千店”安全放心消费店和新农村信息服务站各1000个,累计分别达到5000个和4000个。(责任单位:市商委、市供销总社)三是加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上半年完成沙坪坝区、永川区、南川区、荣昌县试点村改革任务,新选择4个区县确定试点村开展改革。四是继续开展农业保险试点,扩大试点规模。全年参保生猪100万头以上、奶牛1.3万头、柑橘8万亩,将规模养殖水产纳入农业保险。鼓励各区县(自治县)开发农险品种,自行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农委)
5.稳步实施林权制度改革。一是全面完成集体林地确权发证工作,依法保障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强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森林旅游业发展。三是制定《重庆市森林资源流转管理办法》,推进林地有序流转。四是完善林权改革配套制度,探索林权抵押贷款、林业政策性保险、生态效益补偿等配套政策,推进5个区县改革试点。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林业领域发展,力争2009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5%,农民林业收入增长10%以上。(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二)推动资源要素双向对进,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6.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流动。一是继续为农民工办实事。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技能培训、实施就业帮扶、提供社会保障、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和法律保护五个方面,办好22件实事。(责任单位:市统筹办)二是加强农民就业培训和转移帮扶。落实就读中职学费补贴、提高创业贷款贴息率等政策,确保返乡农民工平稳度过经济低谷期。全年新增培训40万农民工,新转移30万农村富余劳动力。(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三是鼓励和引导返乡农民工创业。建设10个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落实市财政建设补贴政策,对进园创业的农民工实行优惠的用地、标准厂房租用、融资扶持,以创业带动就业。(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中小企业局)四是继续办好“农民工日”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氛围,鼓励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化并融入城镇。(责任单位:市农委)完善小城镇迁居配套政策,力争重点小城镇接纳农村居民迁居20万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建委)
7.鼓励城市工商资本和金融资本下乡发展。一是制定引导城市资源到乡村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管理与农村资源要素结合。二是支持实施一批城市资源下乡重大项目。落实资源下乡项目市级重点项目政策,制订项目风险防范预案,严密监控资本下乡对“三农”发展的负面影响。(责任单位:市统筹办)三是推进农村金融创新。扩大农村住房抵押贷款试点。新设立2家村镇银行,完成30家小额贷款公司组建,力争提供200亿―300亿元的短期资金支持。扩大三峡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到30亿元、市农业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到3亿元以上,全市农业项目担保能力达到200亿元。(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农委)
8.落实帮扶“两翼”发展的政策。一是加大市对“两翼”的投入。落实市对“两翼”财政专项支持政策,推动市级投资主体加快“两翼”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标准厂房建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委、市国资委)二是促进“圈翼”公共资源共享。落实“一圈”区县按不低于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的实物量支持受助区县(自治县)的政策,援建标准厂房5万平方米以上。探索构建区县(自治县)新型粮食平衡、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和生态补偿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三是加强“圈翼”产业发展合作。“一圈”区县要制定政策引导本地企业到“两翼”实施特色产业项目,协助引进适宜的市外项目,推进建立异地办园和异地投资利益分享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四是制定“一圈”及重点企业对“两翼”的捆绑考核办法,落实帮扶责任。(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9.推进整村扶贫。一是突出基础设施、骨干产业和村级阵地三个重点,实施扶贫整村推进、片区开发。二是加快18个扶贫工作重点县进行片区扶贫开发,支持培植1-2个支柱产业。三是继续推进集团式扶贫,把市、区县(自治县)部门的扶贫工作落实到贫困村。四是加快推进生态移民。鼓励自主搬迁,年内搬迁5万人左右。五是完善扶贫政策和机制建设,发展村级扶贫互助资金组织并健全管理机制,开展贫困农民创业试点,以优惠政策引导各类社会资源投入扶贫事业。启动“武陵山经济协作区”规划编制。(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发展改革委)
(三)深化规划体制改革,统筹城乡建设管理。
10.增强城乡规划科学性。一是完成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研究制定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为编制“十二五”规划奠定科学基础。二是基本完成主要规划协调工作,以区县(自治县)为单位,整合主要规划,实现“四规叠合”(发展规划、建设规划、土地规划、环保规划),增强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科学性、协调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三是加快规划向乡村延伸,加强基础测绘工作,完成镇村规划所需的1?2000、1?5000地形图绘制,为乡镇和村庄规划提供底图。加快制定完善县域有关规划,进一步完善105个中心镇规划,完成1000个新农村建设村级规划。(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制定村庄分类发展指导意见。(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启动主城及区域性中心城市“城中村”改造试点,对城乡结合部实施综合整治。(责任单位:市建委、市规划局)
11.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一是高强度推进农村交通、水利、能源、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新解决200万城乡居民饮水安全问题,乡镇和行政村公路通畅率分别达到87%和40%,乡镇客运交通全覆盖,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15万口,规划发展集中沼气。(责任单位:市交委、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二是引导基础设施运营网络由城市向乡村延伸。着手研究水务、燃气、环保、公交等向农村居民集居区覆盖的方案。(责任单位:市市政委、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交委)加快建设直达国际的专用高速通信通道。(责任单位:市信息产业局)三是创新基础设施建管机制。将项目资金安排与体制机制建设联动,推行“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深化“成本+合理利润”的原水水价改革,选择1―2个水利工程开展产权拍卖试点。(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物价局)培养乡镇沼气技术人才队伍,建立农村沼气池建设、日常维修、技术咨询等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农委)启动综合交通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研究。推进“通村公路”建设试点,建立农村路、站、运一体化管理和农村公路长效养护机制。(责任单位:市交委、市发展改革委)
12.加快建设市级重点小城镇。一是改善小城镇生活环境和配套服务。整合市级财政资金10亿元,争取国家投入,带动社会资本,建好10个森林生态镇。(责任单位:市建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实施农村康居工程,推进农房拆危建新,完成3万户农村危旧房改造。积极推广巴渝新农村农房标准图集,完成3万户巴渝新居建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农委、市国土房管局)二是规划建设小城镇产业发展基地。用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每个市级重点镇集中建设1个小企业创业基地。(责任单位:市国土房管局、市中小企业局)三是加强小城镇周边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新建4个农村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继续实施村庄环境整治示范工程。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大力实施有机肥推广示范工程。(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0平方公里。(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四)统筹城乡社保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13.以农村为重点实施公共服务设施标准化工程。一是全面启动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建成500所农村寄宿制学校,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比例达到88%。(责任单位:市教委)二是推进《健康重庆卫生行动计划》,加强社区及村级基础医疗设施建设,新建和改扩建乡镇卫生院148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80个、合格村卫生室500个。(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强化基层体育设施建设,新建600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300个中小学塑胶运动场。(责任单位:市体育局)三是加快实施公共文化重点工程。新建区县文化馆4个、图书馆5个、乡镇综合文化站200个、农家书屋2000个、农村书刊借阅点1万个,建设区县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子中心26个。(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
14.加强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一是做好城乡就业工作。加快制定就业促进条例,推行全市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发布、市场规则、市场管理统一。落实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政策,引导企业尽量少裁员、不裁员。(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经委、市中小企业局、市国资委)二是推进社会保险扩面。进一步提高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将已改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面纳入参保范围。衔接全国农民工保险办法和城镇社保转接办法,继续扩大农民工养老、大病医疗保险覆盖面,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0万人、30万人。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到10个区县。全面推行城乡合作医疗保险改革。(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三是完善救济救助管理。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扩大农村低保覆盖面。完善医疗救助管理服务。新建改扩建150个乡镇敬老院、5所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10个社会养老服务示范点、4个儿童福利院和4个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5.建立公共服务投入保障机制。一是保障公共服务人员待遇稳步提高。研究提高农村教师、医务人员素质和待遇的方案并启动实施,稳定农村公共服务队伍。(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委、市卫生局)二是加大财政公共服务投入。财政对就业、社保、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的投入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增长,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比上年明显提高。扩大财政购买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覆盖面。(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三是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公共服务领域。推行“管办分离”,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经营性公共服务领域,规范发展民办教育,鼓励开发农村文化产品。(责任单位:市教委、市文化广电局)
16.加强社区建设和管理。一是加快发展农村社区。继续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编制全市村(居)务公开目录,新增300个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村。二是推进完善农村居民服务和管理体系,探索合理的社区自治机制和矛盾调处机制。(责任单位:市民政局)三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研究农村人口流动趋势,完善配套服务。(责任单位: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启动《重庆市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探索人口动态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四是加大统筹城乡基层党建工作力度。引导“两新”组织党组法讯收费设置处织建设,在主城60%的社区和区县(自治县)城社区全面推进建设标准化“红岩家园”党员服务中心,加强和改善对流动党员的服务。(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二、远近结合推进两类综合改革
(一)解决当前经济运行中的体制政策障碍。
17.帮助中小市场主体渡过难关。一是放宽市场准入。扩大民间资本投资于经营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范围,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办法。二是改善发展环境,推行个体创业“一费制”改革。(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对企业“五险一金”进行挂账处理,缓解企业资金流动性不足的问题。(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三是帮助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新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10家,全年担保发生额达到200亿元。扩大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助金由1500万元提高到1亿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委、市政府金融办、市中小企业局)四是改进对企业的信息服务。及时公布政府采购产品及服务目录指南,加大政府采购本地产品及服务的工作力度。(责任单位:市经委、市中小企业局、市财政局)
18.以体制创新提升国企活力。一是推进国有资本结构调整,努力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坚持国有资本有进有退,推动国有资本向经济链的关键领域集中、向产权链的核心部位集成、向产业链的关键部位集约、向价值链的高端部位集聚。二是促进国有企业做优做精,加大市内国企与世界500强企业和“中字号”大集团的联合重组力度,力争年末市属国有重点企业资产总额达到9000亿元以上。三是加强国有资本监管,扩大试点范围。完善国资监管体系,防止国资流失。(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19.为扩大消费创造条件。一是改善消费环境。完善联合征信系统,加强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健全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持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新建国家级质检中心2个。(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工商局)二是完善热点消费引导政策。积极发展住房、汽车、旅游等消费。落实购房优惠政策,活跃房地产市场。积极推进扩大目录后的“家电下乡”,培植农村消费热点。三是扶持商贸市场主体发展,新培育百亿元级商圈、百亿元级市场各1个、百亿元级商贸企业3家。组织好名镇旅游主题年活动。四是加快城乡商贸网络建设,实现县县有配送中心、乡乡有连锁超市、村村有商贸综合服务网点。新建和改造区县农贸(专业)市场20个,培育商业示范社区20个,规范发展旧货市场。(责任单位:市商委、市供销总社、市旅游局、市信息产业局)
20.创新对外开放的体制机制。一是加快建设“两路―寸滩”保税港区,抓紧编制报批两江新区规划。(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委、北部新区管委会、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管委会)二是扩大招商引资。依托库区对口支援、东西部合作示范基地等平台,承接东部沿海地区加工贸易及产业转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帮助解决园区用地问题,探索园区集约利用土地方式,引导工业园区推行标准厂房。(责任单位:市经委)三是改革外贸管理体制。加大出口奖励,强化对技术密集型、劳动密集型企业扩大出口的支持,积极开拓非洲、拉美、东欧等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较小的市场。推进区域通关改革,建立沿长江大通关模式,提高通关效率。四是完善“走出去”政策支持体系。抓住有利时机,投资海外矿产、林业、渔业等资源型产业。支持企业到国内外设立研发中心、产品设计中心,并购拥有先进技术的企业和实验室、研发机构等。推进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带动中小企业集团式走出去投资建厂。(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委)
(二)为中长期经济增长创造体制环境。
21.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一是继续优化财政投向,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完善县乡运转最低财力保障机制,扩大对“两翼”区县(自治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二是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分类指导。研究不同资金的配置和监管方式。出台实施招投标方式配置财政涉农资金办法,推进涉农资金在重点小城镇、重点扶贫村“打捆”使用。三是全面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减轻企业税赋负担,促进产业发展。四是推进部门预算区县(自治县)全覆盖,推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2.加快完善长江上游地区金融中心功能。一是加快建设金融核心区,争取引进更多法人金融机构。二是力争全国性、区域性金融市场建设有突破,争取获准在渝建立全国性电子票据交易中心、OTC市场、生猪等畜产品远期合约市场。三是拓展直接融资规模,力争实现2―3家企业上市,积极推进20家大型企业集团整体上市工作,发行企业债券100亿―200亿元,扩大科技风险投资额度到50亿元以上,吸引国内外股权投资机构来渝发展并形成100亿元以上私募投资基金规模,完成3家金融租赁公司筹建并形成100亿元资本金规模。四是完成地方保险、信托机构的增资扩股工作,积极争取各类保险资金以股权、债权等形式投入我市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建设。(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委)
23.理顺资源要素价格机制。一是加快构建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价格体制框架。探索完善资源市场化交易。落实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同步推进建立资源产权交易制度,实现产权按照市场规则交易流转。(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二是适时进行水价改革。尽快推进自来水抄表到户。(责任单位:市市政委)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至“保本微利”水平。(责任单位:市市政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三是完善能源价格政策。稳步推进燃油税改革。开展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经委、市物价局)研究调峰电价政策,完善小水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暂停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四是完善环保政策。改革服务业企业垃圾处置费收费标准和征收方式,适当调低商业企业垃圾处理费率。(责任单位:市物价局)研究鼓励包装回收的政策措施,倡导使用再生资源产品。(责任单位:市经委)推进“绿色信贷”、“绿色保险”、排污交易和环境有偿使用,开展排污总量指标交易试点。(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24.进一步改善行政运转绩效。一是基本完成机构改革任务。根据中央统一部署,按大部制要求启动我市政府机构改革,围绕职能转变和理顺关系,进一步优化行政组织体系,上半年完成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落实行业协会改革发展政策,明确行业协会承接行政机关转移的一批职能。(责任单位:市编办)二是进一步推进扩权强县,市级部门要继续向区县(自治县)下放一批事项的管理权限,制定下放权力实施指导监督办法。(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三是深化乡镇改革。实施乡镇基层人才建设计划,选派5500名大学生充实乡镇党政机关、政法、教师、医疗卫生、农技和村“两委”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强化乡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完善规划、建设、环保等管理和服务。推进乡镇公共事务公开,健全民主决策程序和定期听取群众意见的制度。四是启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提升公共服务机构运转效率。(责任单位:市编办)
附表:
重庆市2009年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主要目标
指标 类别 | 指 标 名 称 | 单 位 | 绝 对 值 | 增长% |
2008年预计 | 2009年计划 |
城乡 经济 | 1.地区生产总值 | 亿元 | 5050 | 5800 | 12 |
2.非农产业增加值比重 | % | 89 | 90 | +1个百分点 |
3.城镇化率 | % | 50 | 51.5 | +1.5个百分点 |
4.“一圈两翼”人均GDP之比 | | 2.32?1 | 2.3?1 | |
5.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收入比 | | 3.5?1 | 3.4?1 | |
6.农民人均纯收入 | 元 | 4050 | 4536 | 12 |
7.农产品商品率 | % | 59.5 | 60.5 | +1个百分点 |
8.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比例 | % | 17 | 19 | +2个百分点 |
9.农业耕种收机械化水平 | % | 17 | 20 | +3个百分点 |
10.农业劳动生产率 | 元 | 7300 | 8500 | 16.4 |
基础 设施 | 11.乡镇公路通畅率 | % | 75 | 87 | +12个百分点 |
12.行政村公路通畅率 | % | 32 | 40 | +8个百分点 |
13.乡镇客运交通覆盖率 | % | 98 | 100 | |
14.新增农村安全饮水人口 | 万人 | 200 | 200 | |
15.新建户用沼气池 | 万口 | 10 | 15 | +5万口 |
16.新增和改善有效灌面 | 万亩 | 60 | 65 | +5万亩 |
17.农民生产生活信息化程度 | % | 47 | 50 | +3个百分点 |
公共 服务 | 18.非农产业就业比重 | % | 55 | 56 | +1个百分点 |
19.新转移农村劳动力 | 万人 | 41 | 30 | |
20.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覆盖区县 | 个 | 3 | 10 | |
21.新建和改造寄宿制学校 | 所 | | 500 | |
22.新增合格村卫生室 | 个 | | 500 | |
23.新建村文化活动室 | 个 | | 2337 | |
24.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覆盖区县 | 个 | 26 | 40 | |
资源 环境 | 25.单位生产总值能耗 | 吨标准煤 | 1.27 | 1.21 | -4.8 |
26.森林覆盖率 | % | 34 | 35 | +1个百分点 |
27.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 平方公里 | 750 | 800 | +50平方公里 |
28.建设森林生态镇 | 个 | | 10 | |
29.建设绿色小康村 | 个 | | 400 | |
30.建设农村能源综合利用示范村 | 个 | | 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