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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市2009年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  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府发〔2009〕16号
【发布日期】 2009-03-17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市2009年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沪府发〔2009〕1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本市2009年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

本市2009年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节能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06〕9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发〔2007〕25号)以及实施本市第四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制订本市2009年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 
  一是更加注重强化政府引导。进一步落实部门和区县责任,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科技、市场等手段,多管齐下,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二是更加注重强化企业主体。抓住部分工业行业需求不足的时机,加大对“三高一低”企业和工艺设备进行淘汰调整的力度,大力推进节能技改,强化对重点用能单位的目标考核和措施落实,尽快把有关措施转化为节能减排量;进一步落实企业减排的责任。三是更加注重强化全社会参与。抓住社会各界对节能减排工作高度重视的有利时机,支持节能减排服务机构和产业发展,加强节能减排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推进建立节约环保的生产、生活模式。 
  (二)目标 
  2009年是完成本市“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总目标的关键一年,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全市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要比上年下降3.6%,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力争分别削减10%和5%。各主要用能领域和各区县要确保实现年度节能目标,为顺利完成“十一五”节能总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2009年全市节能减排目标

全市及各领域

节能目标

责任部门

 

全市

万元GDP能耗下降3.6%

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及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力争分别削减10%和5%

 

各主要用能领域

工业

单位增加值能耗确保下降5%,力争下降6%

市经济信息化委

建筑施工业

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3%

市建设交通委

商业

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3%

市商务委

旅游业

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

市旅游局

交通运输业

单位增加值能耗确保比前三年平均速度下降1个百分点,力争比上一年有所下降

市建设交通委会同市交通港口局

教育系统

生均能耗下降2%

市教委

卫生系统

单位医疗业务量能耗下降2%

市卫生局

市级机关

能耗总量下降2%

市政府机管局

  二、继续搞好结构调整和优化 
  抓住当前经济形势特点,继续加大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力度。继续做好电力工业上大压小工作,按计划节点完成小机组关停。继续实行发电行业节能调度,进一步优化电力运行方式。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快人工煤气用户转换为天然气用户的进度,加快燃油、燃煤锅炉的天然气替换进度。进一步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结构调整和优化工作安排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

 

 

1

确保完成调整项目600项,力争700项,确保实现节能能力90万吨,力争100万吨标准煤

上半年启动400项,实现节能能力达到全年目标50%以上;下半年调整200~300项

 

 

 

市经济信息化委

2

完善淘汰落后产能退出机制

全年

 

3

 

关停上海焦化厂2#和3#焦炉

 

一季度

市建设交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电力工业“上大压小”和优化电力运行

 

4

确保完成24万千瓦小机组关停工作,实现节能能力10万吨标准煤;在保证电力供应安全的前提下,力争关停更多机组

三季度关停杨树浦电厂、闵行电厂24万千瓦小机组

市发展改革委

5

实现漕泾电厂、吴泾电厂等“上大”高效电源项目的第一台机组并网发电

四季度

6

提高“外三”等先进发电机组的发电量

全年

可再生能源利用

7

推进东海大桥10万千瓦等一批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在建可再生能源项目总装机规模达20万千瓦,年内建成投运老港风电2万千瓦,老港垃圾填埋发电4兆瓦,世博园区光伏发电3兆瓦

全年

市发展改革委

(注:有多个部门为责任部门的,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主要责任部门,下同。) 

  三、大力推进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
  (一)工业锅炉、窑炉等工业设备节能改造。全面启动工业锅炉、窑炉节能技术改造,进一步加大改造力度。积极推广余热余压利用和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加快淘汰低效电机及拖动设备,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电机及相关设备。通过工业设备改造,全年形成80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

工业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重点工程安排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工业锅炉、窑炉节能技术改造

1

制定燃煤锅炉淘汰调整计划,通过关停、煤改油、煤改气、分布式供能等多种方式加快淘汰外环线以内在用的燃煤工业锅炉以及全市范围内在用的落后锅炉

上半年制定方案,下半年组织推进,力争完成50台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质量技监局、市环保局

 

2

推进4吨以上燃煤工业锅炉节能改造,具备条件的应结合热电联产改造,年内完成改造100台,实现节能能力8万吨标准煤

二季度完成改造方案,三季度全面推开

3

开展创建以节能、安全、环保为内容的标杆锅炉房活动

年内创建8个标杆锅炉房

4

加快铺设天然气管网,推进全市2500台1吨以上燃油工业锅炉、窑炉用天然气替代燃料油

上半年制定方案,年内改造50台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5

在重点行业实施窑炉节能改造示范项目

全年完成6个行业6个示范项目

市经济信息化委

 

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工程

6

在钢铁、化工、有色、水泥、陶瓷、玻璃、纺织等重点耗能行业抓好余热余压利用和能量系统优化工程节能技改重点项目

6全年开展20项

市经济信息化委

工业用电设备节电工程

7

对年用电500万千瓦时以上单位开展电平衡测试,制定电机、风机、水泵等设备节能改造方案,并推进落实

一季度在5个行业开展试点,年内完成150-200个重点用电企业

市经济信息化委

8

制订高耗电S7系列配电变压器淘汰更新计划

上半年制定好计划,全年淘汰500台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二)推进发展分布式供能。加大对本市分布式供能有关鼓励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用户单位、设计院及其它相关方面对分布式供能系统的知晓度和认可度,实施一批重点分布式供能项目。 

分布式供能安排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分布式供能

1

政府投资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进行分布式供能系统方案的比选论证,具备安装使用条件的,优先使用分布式供能系统

全年

市发展改革委

 

2

编制本市分布式供能系统重点项目选址布局的落地规划,对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四星级以上宾馆、大型公共建筑、工业区等重点领域,全面开展分布式供能潜力调研和项目跟踪推进

上半年完成

3

实施仁济医院、杨浦热网改造、公共机构建筑物等一批重点分布式供能项目,今年新建成项目装机容量达到2万千瓦

年内

  (三)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交通节能工程。按照“十一五”期间完成300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目标,加大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力度,鼓励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进交通节能,加大公交车的更换力度,扩大清洁能源汽车的应用。

建筑、交通节能工程和项目安排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建筑节能

 

1

结合迎世博600天旧房综合整治,落实既有建筑节能改造600万平方米,其中按节能50%标准改造60万平方米

上半年按节能50%标准改造完成20万平方米,下半年按节能50%标准改造完成40万平方米

市建设交通委,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2

推广太阳能(光热、光电)、地热能以及江水源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完成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建筑60万平方米

上半年完成20万平方米,下半年完成40万平方米

3

实施节能65%标准建筑示范项目15万平方米,制定出台上海居住建筑节能65%的设计标准

上半年出台节能65%标准并实施5万平方米,下半年实施10万平方米

4

推进全装修住房建设,在全装修房中推广集成应用高效节能空调、节能灯具和节能热水器等设施设备

全年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建设交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楼宇用能设备改造

5

推进楼宇用能设备节能改造

上半年开展调研,制定方案,年内抓好示范工程推广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建设交通委、各区县政府

交通节能

6

加速淘汰能耗高、排放超标的老旧车型,淘汰更新2000辆公交车

全年

市建设交通委、市交通港口局

 

7

支持新能源汽车在建设工程、环卫等方面的试点应用

全年

8

推进实施上海港务集团集装箱轮胎起重机油改电、申通集团地铁空调照明改造、中远船舶节能技改(6艘)、上航飞机节能技改(6架)等一批交通节能技改项目

全年

9

高速公路自动收费系统(ETC)示范工程推广到88个道口

年内

  (四)污染减排重点工程。大力推进污染减排重点工程建设,确保已建成脱硫设施正常运行,积极推进钢铁、化工、焦炭等重点行业脱硫设施的建设;确保白龙港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建成和启动一批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和扩建工程,全市新增二级污水处理能力180万吨/天。 

污染减排重点工程安排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减排重点工程

1

建成宝钢电厂、上海石化电厂共47.5万千瓦燃煤机组烟气脱硫工程上海石化电厂

4月份完成168运行,宝钢电厂6月完成168运行

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

2

全面推进宝钢分公司1#2#、宝钢不锈钢分公司2#3#烧结机脱硫改造

年内

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宝钢集团

3

完成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3季度建成,4季度正常运行

市水务局

 

4

建成堡镇、新河、鹏鹞、青浦第二等4座郊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年内

市水务局、相关区县政府

 

5

启动奉贤东部、西部等一批郊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年内

  四、加强主要领域和重点单位节能减排管理
  加强工业、建筑、交通、商业、旅游、公共机构、教育、卫生等领域的节能管理。各行业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本领域重点用能单位的用能管理,对重点用能单位下达2009年度节能目标,并开展本领域重点用能单位2008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审查。鼓励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效对标管理。继续加大污染减排核查和执法力度,推进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管理。

工业节能管理安排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工业节能管理

1

下达2009年工业系统节能目标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完善工业系统节能降耗考核办法

4月底

市经济信息化委

2

开展2008年度工业节能目标责任制考核

上半年

市经济信息化委、各相关部门

3

开展年耗能5000吨至10000吨标准煤工业企业能源审计及审核工作

全年完成300家

市经济信息化委

4

建立工业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和工业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监控工作

全年

市经济信息化委

5

引导企业开展对标活动,提升行业能效水平

全年

市经济信息化委

建筑、交通节能管理安排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建筑节能管理

1

完善适合本市气候特点和发展要求的建筑节能技术体系,修订和编制《建筑节能施工图审查大纲》、《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建筑节能工程应用手册》以及相关的标准、技术导则、施工工法

年内

市建设交通委

2

明确各区(县)年度目标任务,落实建筑节能目标责任制,制定出台建筑节能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方案

4月份制定出台

3

严格执行国家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加强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现场检测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管,新建建筑全部达到节能50%的标准

全年

4

对新建住宅,在房屋销售时实施能效信息公示制度

6月份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建设交通委

5

进一步开展“节约型工地”创建活动,加强施工现场能耗信息公示

全年

市建设交通委

 

6

继续完善“上海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监测平台”建设,安装分项计量动态监控装置40幢

年内

市建设交通委、市财政局

 

7

完成80幢建筑能源审计工作

上半年30幢,下半年50幢

市建设交通委

 

8

向社会公示2008年度不同建筑类别的相关能耗信息

2季度公布

9

制定和颁布上海市民用建筑能效测评和标识管理实施细则,对享受国家和本市政策支持的项目、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实施能效测评和标识管理,并在30幢建筑开展第一批试点工作

2季度出台实施细则,年内完成第一批试点

市建设交通委、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10

制定本市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节能门窗、保温材料等)的推广、限制和淘汰目录,完善备案管理,建立不合格产品和材料的市场清出机制

上半年

市建设交通委

 

交通节能管理

 

11

完善全市交通节能工作协调推进机制,落实交通节能目标责任制,细化交通节能考核方案,对2008年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上半年

市建设交通委、市交通港口局

12

落实《民航行业节能减排规划》,以节约航油作为重中之重,全面推进航空行业节能工作

全年

13

推进企业采取经济航速、合理安排班线等节油措施

全年

14

强化交通运输企业内部管理,降低飞机、船舶、车辆非运营过程中的能耗

全年

15

推进公交优先、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全年

商业、旅游业节能管理安排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商业节能管理

 

1

与重点商业用能企业签订责任书,研究制定商业系统节能考核方案

上半年签责任书并制定出台考核方案

市商务委

 

2

研究制定《上海地区大型商业设施用能指南》,并研究提出地方性标准

一季度完成指南的编制,年内完成指南地方标准的编制

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3

对458家大型商业设施建立用能监测平台,加强大型商业设施节能的跟踪和监督

二季度建成商业用能监测平台,三季度启动监测平台

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节能监察中心

 

4

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开展60项以上商业企业节能改造

上半年完成改造计划并确定企业名单,三季度组织开展节能改造

5

推进高等级能效标识家用电器的销售

一季度制定方案,二季度起组织实施,四季度总结

市商务委

旅游饭店业节能管理

6

研究提出不同星级旅游饭店的合理用能指南,提出相应的用能限额标准

三季度

市旅游局

 

7

出台旅游饭店用能评价考核方案,明确用能考核指标

一季度

 

8

培训800名左右绿色旅游饭店内审员,加快建立和完善本市绿色旅游饭店创建与评定管理体系

一季度

市旅游局会同市建设交通委等

9

推进绿色旅游饭店创建活动,新增50家,总数超过100家

四季度

10

建立91家四星级以上旅游饭店的能耗监测体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上半年完成体系建设

11

推进花园饭店、闵行饭店、金沙江大酒店、新苑宾馆、龙柏饭店和东郊宾馆体育中心等一批节能技改项目

上半年完成4家

市旅游局、市经济信息化委

12

在本市四、五星级饭店中积极推进分布式供能系统

全年

市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

公共机构、教育、卫生节能管理安排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

 

1

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研究本市公务车制度改革方案

全年

市政府机管局

 

2

控制车辆油耗,严格执行“少开一天车”政策

全年

3

加快人民大厦等机关集中办公楼宇能耗监测平台建设,逐步扩大系统监测范围,定期通报机关事业单位能耗状况,及时发现、纠正用能浪费现象

3年底通报三季度用能情况

 

4

研究提出机关能耗标准

四季度出台

5

制定出台公共机构用能评价考核方案

年内出台

市政府机管局会同市有关部门

6

推动公共机构开展一批节能改造项目,所有使用政府财力进行大修的公共建筑,按照50%的节能标准同步开展节能改造

全年

市政府机管局、市建设交通委

 

7

落实高效节能、节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制度,加强耗电耗水设备日常使用管理

全年

市政府机管局、市财政局

教育系统节能管理

 

8

制定本市节能减排学校行动实施方案

上半年

市教委

9

制定出台教育机构合理用能指南,对高校、中小学等不同类型的教育机构提出用能限额标准

三季度

10

出台教育机构用能评价考核方案,明确用能考核指标,并纳入成本核算、干部考核和部门评价当中

三季度

11

推动高校和市管中学对教学办公楼、宿舍、食堂、浴室、照明等实施节能改造,完成80项

全年

12

推进节约型校园创建,全年达到20家

全年

卫生系统节能管理

13

制定医疗机构合理用能指南,对各类医疗机构提出相应的用能限额标准

上半年

市卫生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

14

出台医疗机构用能评价考核方案,明确用能考核指标,并纳入成本核算、干部考核和部门评价当中

上半年

15

推动医疗机构中央空调、锅炉等节能技改;在所有医疗机构全面启动节能灯改造替换,安装率达到60%以上;对医院门窗进行密封性和双层玻璃改造

全年

16

积极推广应用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

全年

17

对现有市级医院用能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并试点推进分布式供能系统

一季度完成调研

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

污染减排管理安排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污染减排管理

 

1

确保中心城区白龙港、竹园第一、竹园第二、石洞口四座大型污水处理厂正常稳定运行,处理水量和处理效率不低于上年水平

全年

市环保局、市水务局、相关区县政府

2

加强对已建燃煤电厂脱硫设施的监管,建立健全在线监测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制度,提高脱硫设施投运率和脱硫效率

全年

市环保局

3

加强调控,尽可能采购低硫煤,减少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

全年

市经济信息化委

4

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实施“批项目、核总量”制度,控制污染新增量

全年

全年市环保局、各区县政府

  五、加强节能技术开发和节能产品推广
  将能源领域能够推动产业升级和重大变革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作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节能科技投入和支持力度,研发并推广一批重大节能技术和设备。积极推进节能产品认证,大力推广高效节能产品。

节能技术开发和节能产品推广安排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节能技术研发与推广

 

1

大力促进清洁高效锅炉、高效电机、燃气轮机、海上风电机组、新能源汽车、高效太阳电池、分布式供能、大容量储能装置、高压变频装置、脱硫脱硝装置、燃料电池、超级电容等重点节能技术和设备的研发

全年

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2

开展电力、纺织、冶金、石油与化工、建材、机械、制药、建筑、交通重点行业节能技术攻关,建立重点用能行业节能科技示范

年内完成重点行业节能科技示范

3

组织实施洁净煤发电示范、冶金化工余热回收与利用示范、新型工业园区生态园节能综合示范、特色城区节能示范、老港静脉生态园、吴泾化工区、虹桥枢纽、外高桥电厂等一批重大节能技术示范工程和研究基地

全年实施8项以上重大节能技术示范工程,建成或建设5个以上研究基地

 

4

组织开发、推广适合上海气候特点的节能型建材技术

上半年组织开发,年内开发出一批成果并实现应用

市科委会同市建设交通委

 

5

研究开发脱硫石膏资源化利用的相关技术

上半年确定研究方案,下半年开展应用技术研究

市科委、市建设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

6

推进大功率电磁加热技术在工业上的研发和推广应用

全年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

推进节能产品认证

7

在机电产品、建筑外窗、家电产品和照明设备等用能产品生产企业中积极宣贯节能认证及相关标准,督促本市企业申请节能认证

全年

市质量技监局、市经济信息化委

 

8

推进重点节能产品名牌推荐工作,提高品牌附加值,将节能环保型汽车、清洁能源汽车、高效照明产品、终端用能节能产品纳入名牌产品优先推荐范围

全年

9

推进企业在节能产品中开展质量攻关活动

一季度制定计划,二季度开展工作,四季度进行总结

10

引导单位和个人选购节能认证产品

全年

推广高效节能产品

 

11

推广高效节能灯具100万只以上

一季度制定方案,二季度组织推广,年内完成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

12

研究推广高能效空调的实施方案,提高高能效空调使用率

上半年出台方案,年内组织实施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质量技监局

  六、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建设
  进一步深化完善长效机制建设,充分发挥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节能减排考核和“批项目、核能耗、核总量”等政策的效应。同时,在地方性法规、财税价格政策制定和市场机制方面有大的进展和突破。
  (一)推进节能法规建设。贯彻落实国家《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可再生能源法》,按法定程序加快完善与之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

推进节能法规建设安排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完善节能降耗的法律法规

 

1

配合市人大做好《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的修订工作

年内出台

市政府法制办

2

研究起草《上海市可再生能源条例》(草案)

争取在年内提请审议

市政府法制办、市发展改革委

3

抓紧开展《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的调研起草工作

争取在年内提请审议

市政府法制办、市建设交通委

4

开展本市循环经济立法的前期研究

年内

市发展改革委

  (二)加强节能考核和节能评估审查。在完善考核方案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好对区县政府和重点企业的节能考核。同时,组织开展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节能目标和工作推进情况考核。要在总结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按照国家将出台的有关节能评估和审查的法规规章,进一步做好贯彻落实和衔接配套工作。

强化节能考核和节能评估审查安排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节能目标责任制考核

 

1

做好国家对本市2008年节能目标考核的各项相关工作

根据国家考核的时间安排

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有关部门

2

进一步修改完善对区县政府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对各区县2008年节能工作开展考核

一季度完成考核方案的修改,二季度完成区县考核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有关部门

3

研究提出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节能目标和节能工作的考核方案,并开展考核

上半年制定考核方案,下半年开展考核

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

4

根据《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试行)》(沪府发〔2008〕6号),严格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推进“企业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

在“国家能评条例”出台之前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其它由市政府确定的项目审批机构,各区县发展改革委

5

根据国家将要出台的能评条例要求,制定实施本市相应的配套办法

与国家进度相衔接

市发展改革委

6

制订工业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管理办法和信息统计体系

三季度出台管理办法,年内建成信息统计体系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7

建立全市统一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信息统计平台

年内

市发展改革委

8

完善节能咨询中介机构库

全年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三)加大财政和价格政策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对节能降耗工作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加快出台建筑、交通和循环经济资金实施细则。同时,继续积极稳妥推进资源环境价格的改革工作,进一步理顺资源环境价格机制。

财政和价格政策安排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财政政策

1

落实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已出台的各项实施细则,对淘汰落后产能、节能技改、合同能源管理、可再生能源、分布式供能等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全年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及相关部门

2

出台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实施细则

一季度

市建设交通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3

出台交通节能专项资金实施细则

上半年

市建设交通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4

出台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实施细则

上半年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5

积极申报国家节能技术改造、资源综合利用等支持项目,争取国家资金支持

根据国家要求

市发展改革委

6

继续落实政府对节能产品的采购政策和对高效节能、节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制度。严格按照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进行政府采购

全年

市财政局

价格政策

7

平稳有序实施成品油价税费改革,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机制

全年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建设交通委等相关部门

 

8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稳妥推进电价改革,进一步优化电价结构,完善峰谷电价、季节电价以及两部制电价结构

全年

9

完善燃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优化分类用户燃气价格结构,理顺燃气价格与其他可替代能源之间的比价关系,进一步理顺车用液化气价格

全年

10

提高二氧化硫排污费收费标准,加大对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制约力度

全年

  (四)大力推进市场机制建设。从培育主体、发展平台、完善工作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推动节能减排市场发展。 

节能市场机制建设安排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推进合同能源管理

 

1

对现有备案的能源服务公司进行分级管理,培育一批有较强实力、具有全国或区域辐射能力的专业能源服务公司

全年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2

组织区县、集团申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试行建立项目的信息公示和竞标制度

上半年形成制度,三季度组织申报

市经济信息化委

 

3

建立、完善政策机制,推进解决制约合同能源公司发展的瓶颈问题

全年

发展节能减排市场

 

4

4支持环境能源交易所发展,探索开展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权和节能量指标交易

全年

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

 

5

鼓励形成一批节能产业园区、节能示范园区

全年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七、推进区县节能减排
  各区县要根据本区域“十一五”节能总目标和本市2009年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制定本区县2009年节能减排目标和工作计划。各区县要在全面开展节能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商务楼宇、生活用能等薄弱环节的节能管理,进一步增加节能资金投入,落实“批项目、核能耗”制度,夯实各项节能基础。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区县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区县重点节能工作安排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排定目标和计划

1

制定本区(县)2009年节能降耗量化目标和工作安排,明确重点工作,分解落实责任,安排一批节能降耗项目

一季度完成并报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区县政府

强化薄弱环节

 

2

加强对商务办公楼宇的节能管理和节能技术改造

全年

3

配合市行业管理部门做好在地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工作

全年

4

完成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各1幢以上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安装

年内

5

深入推进社区节能工作,促进生活节能

全年

加强污染源纳管

6

郊区要加大截污纳管力度,充分发挥污水处理厂减排效益

全年

加大资金投入

7

建立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加大节能资金投入,并提高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

全年

强化节能评估

 

8

严格执行《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试行)》(沪府发〔2008〕6号),落实责任和经费

全年

各区县政府

 

夯实工作基础

 

9

结合区县机构改革,加强区县节能管理、统计、监察等力量

全年

各区县政府

 

10

加强节能培训、教育和宣传表彰工作

全年

  八、继续加强节能能力建设
  抓住本轮政府机构改革的有利契机,进一步充实节能机构和力量。同时,加强各项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节能能力。 

继续加强节能能力建设安排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加强节能机构和力量

 

1

结合本轮机构改革,加强节能管理、统计、监察等机构的人员力量配备

上半年

市编办及各有关部门

2

落实节能法要求,督促重点用能单位设置节能管理岗位

上半年

各行业主管部门

加强统计监测

 

3

进一步健全能源统计和监测体系,健全能源生产、流通、库存、消费、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的统计制度,加强能源统计数据质量的评估

全年

市统计局

4

完善农业、工业、建筑业、商业、旅游饭店、教育、卫生、机关等用能领域的能源统计和监测体系

全年

5

加强能源统计基础工作,推动企业落实能源统计台账

全年

6

加强全市节能降耗预警、预测工作,按季度定期跟踪、分析和预测全市节能降耗形势,提出分析报告

全年

7

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的能源供应和消费状况的跟踪监测和分析工作

全年

加强标准、计量工作

8

组织制订和修订《车用汽油》、《车用柴油》、《车用二甲醚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工业锅炉大修、更新、改造及报废判别标准》和《蒸汽锅炉房安全、环保、经济运行管理》等十五项地方标准

年内

市质量技监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交通港口局

 

9

启动10项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

年内

市质量技监局

10

积极争取提前实施《中小型三相异步电机能效限定值机节能评价值》国家标准

全年

市质量技监局、市经济信息化委

11

加大能源计量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对100家以上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计量执法检查

全年

市质量技监局

12

涉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高能耗产品和生产企业,对现有获证企业开展专项普查,并对不符合节能要求的企业采取限期整改及吊销许可证等处罚措施

第二、四季度

市质量技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加强能效标识管理

13

对列入国家能源效率标识产品目录的产品监督抽查,开展能效标识执法检查,全年组织2次

全年

市质量技监局

加强节能监察

14

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

全年

市节能监察中心

 

15

加强对商业商务楼宇、旅游饭店、医院、学校、机关办公大楼等公共建筑的节能监察

全年

16

加强对国家明令淘汰的JO系列电机和S7配电变压器等机电设备的监察

全年

17

对空调温度设定、城市景观照明、高耗能特种设备等开展专项监察,依法查处各种浪费行为

全年

加强节能培训

 

18

扩大能源管理岗位资格培训的范围,加快能源管理紧缺人才队伍建设

全年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19

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本系统节能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全年

市发展改革委等各有关部门

发展节能机构

20

加快形成节能管理、节能监察、节能服务有机结合的节能管理和服务体系,大力推进社会节能服务机构的发展

全年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九、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和《上海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等,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强化企业和公民的节能减排责任、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节能减排的良好社会氛围。鼓励单位和个人共同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为节能减排作贡献。 

推进全社会节能减排安排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深化媒体宣传

 

1

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节能减排知识,制作、刊播节能减排公益性广告或专栏,树立先进典型,曝光浪费能源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现象

全年

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各新闻媒体

 

2

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好新闻评选活动,鼓励新闻工作者进一步做好宣传活动

3

在做好日常宣传的基础之上,结合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开展节能减排深度宣传

节能减排进社区

4

搭建节能减排社区平台,向社区居民介绍和宣传日常节能环保知识,组织居民开展资源节约志愿活动

全年

市妇联、各街道(社区)、乡镇、居委会等共同参与

 

5

评选100户“节能环保家庭”,并推荐参加全国1000户“节能环保家庭”评选进行表彰

全年

 

6

创建30个“节能减排家庭行动”示范社区

全年

 

7

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家家行”活动

全年

节能减排进校园

 

8

组织编制相关材料,把节约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

全年

市教委

9

在中小学组织开展能源资源节约主题活动,培养青少年的节约、环保意识,达到以教育影响学生、以学生影响家庭、以家庭影响社会的效果

全年

市教委、各区(县)教育局、各中小学

10

做好各类学校的能源、资源节约工作,积极推广使用节能灯具、节电开关、节水龙头等,减少学校资源消耗

全年

市教委、各区(县)教育局、各类学校

强化企业责任

 

11

加强企业内部的节能减排管理,落实岗位和责任;加快淘汰落后设备、工艺,开展设备节能环保改造;强化能耗总量控制,不断降低产品能源单耗;重点用能单位要编制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并报相关管理部门

全年

重点用能单位和相关企业

12

开展企业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活动和我为节约做贡献活动,深入开展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活动

全年

市总工会

13

选树节能减排先进典型,大力表彰和选拔企业、职工节能减排先进典型,评选节能环保班组、节能环保标兵等

全年

市总工会

14

在重点用能企业等试点开展企业节能减排小组(JJ小组)活动,发动职工参与企业节能减排管理

全年

市经团联

节能表彰

15

评选表彰2008年上海市节能先进单位和个人

二季度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加强主题活动和科普宣传

 

16

组织节能宣传周、节水宣传周、环境日、地球日、水日、无车日等活动

年内

市经济信息化委等有关部门

17

组织全市公务员节能知识学习和网上竞赛

二季度

市政府机管局、市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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