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2009年培训计划的通知
建办人[2009]12号
部机关各单位、直属各单位、部管有关社会团体: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2009年重点培训项目》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直属单位、社会团体2009年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单位要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所属单位培训办班行为的通知》(建办人[2009]9号)要求,加强对培训办班的管理,切实规范办班行为,提高培训质量和实效。要认真落实培训计划,提高培训计划的完成率,严禁计划外办班。确因工作需要调整和追加的培训项目,可临时向部人事司申报。各单位在组织招生前,须按要求将培训办班通知报部人事司会签或备案核准。
附件: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2009年重点培训项目.xls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直属单位、社会团体2009年培训计划.xls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九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