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国家林业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林业局  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9-04-09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林业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共青团省(区、市)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教育局、共青团:
  建设生态文明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任务,是党执政兴国理念的新发展,也是现代林业建设的新目标。在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创建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大力传播和树立生态文明观念,提高全民的生态文明意识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措施。对于充分发挥窗口示范作用,普及全民生态知识,增强全社会生态意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国家林业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决定开展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创建思路,确保创建质量
  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生态文明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也是一项重在持久、重在广泛、重在落实的工作。
  (一)准确定位。在出发点上,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总体布局和要求,积极占领生态文明教育的主阵地,开辟生态文明观教育的主战场,拓展生态文明观教育的社会化渠道,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在落脚点上,通过推进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工作,切实把生态文明观的理念渗透到生产、生活的各个层面和千家万户,不断增强社会公众的生态忧患意识、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为建设生态文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
  (二)突出重点。国家林业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开展的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工作是开展生态文明教育的强有力抓手,每年授予一批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省级相关部门负责实施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工作,是开展生态文明教育的主体。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博物馆、学校、青少年教育活动中心、风景名胜区等是开展生态文明教育的重要领域,要在开发生态良好的景观资源和丰富的教育资源,建设一批有深刻文化内涵的生态文明教育设施,开展丰富多彩的生态文明教育活动等方面下工夫,吸引更多的公众受教育,不断提升生态文明教育的质量。
  (三)建立机制。一是建立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机制,先在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的基础上再逐级推荐申报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二是建立生态文明教育进课堂机制,将生态文明教育列为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的必修课和社会实践项目;三是建立社会公众参与机制,在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开展有计划、有组织的社会公众参与生态文明教育的活动;四是建立交流合作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基地间的、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进生态文明教育上水平;五是建立投入机制,加大对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的投入,提高生态文明教育基地能力建设。
  二、注重创建过程,确保取得实效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活动的领导,由国家林业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组成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工作办公室(见附件1),负责具体工作,设在国家林业局宣传办公室。
  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做好牵头工作,联合教育、共青团等部门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工作和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推荐申报工作。
  (二)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创建步骤。创建活动应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发动阶段。要根据创建工作要求,组织专题调研,掌握创建活动情况,提出相应的工作方案。要建立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细化创建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要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加强舆论宣传,注重环境营造,统一广大干部群众思想,引导社会公众理解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
  第二阶段:整体推进阶段。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逐项抓好落实,做到阶段性工作与整体创建活动有机结合,既分工又协作,增强创建实效。要加强经常性督查,采取专项督查、群众评议、舆论监督相结合的办法,及时发现突出问题,认真整改提高。
  第三阶段:自查迎检阶段。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对照考核标准,积极查漏补缺,争取软件建设高水平,硬件建设高质量,考核验收一次通过。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创建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有效载体,广泛宣传发动,大张旗鼓宣传创建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的目的、意义、做法,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纸网络有文字,创建宣传资料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通过广泛宣传发动,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创建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是给人民群众带来身心愉悦、精神享受的实事好事,提高人民群众自觉参与的积极性,增强创建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的决心和信心。
  (四)大力开展活动,丰富创建内容。各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单位一要大力开展生态文明观教育活动,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生态文明观,努力构建生态文明的价值体系。二要大力开展生态科普教育活动,积极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产方式、消费方式、生活方式,努力构建生态文明的社会形态。三要大力开展生态道德教育活动,帮助人们全面、科学地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树立尊重自然、维护生态平衡的观念,形成生态文明的道德理念和标准。四要大力开展生态法制教育活动,让人们了解保护自然的相关法律法规,从而自觉地遵循自然生态法则,自觉养成生态文明的行为规范。五要大力开展生态审美教育活动,引导人们在珍惜、爱护自然环境和人类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实现对生态美的不尽追求,营造生态文明的审美文化。
  (五)总结推广经验,提高创建质量。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把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切实提高创建活动的水平和质量。
  三、严格申报条件,加强规范管理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高度重视,根据《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基本条件,准确把握政策,坚持评选标准,认真做好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确保推荐单位的示范性、代表性。
  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原则上每年只授10个单位。每年4月1日至5月20日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受理各地申报工作,6月至7月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评审,并选择时机进行授牌。
  联系人:周霄羽 杨轩
  联系电话:010-84238934 84238250(传真)
  邮箱:84238934@sina.com
  附件:1、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领导小组及管理工作办公室成员名单
     2、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申报表

二○○九年四月九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