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厅转发关于开展2009年度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
浙医科教中心﹝2009﹞7号
厅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海外优秀留学人才科研创新,受省卫生厅人事处委托,开展“钱江人才计划”申报组织工作,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09〕3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上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申请人员应按要求提供:综合报告1份;《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社会科学、特殊急需类项目申请登记表》一式3份、项目可行性报告、经费概算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1份。
请各单位在6月16日前将所有项目汇总后,附带《2009年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报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省卫生厅大楼409室)。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附带电子稿。
二、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振华、沈杰,电话:0571-87709122、87709062
电子邮箱:lzh5013@163.com。
二〇〇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关于开展2009年度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
浙人社发[2009]30号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省直、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更好实施人才强省和科技强省战略,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加快集聚海外优秀留学人才,根据《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浙人专〔2007〕8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做好 2009年度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择优资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对象
“钱江人才计划”主要择优资助近期回国来浙江工作和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及团队。主要资助对象为:
(一)来浙江从事科技创业的留学人员及团队;
(二)应聘来浙江从事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工作的留学人员及团队;
(三)来浙江讲学或进行咨询服务的留学人员及团队;
(四)其他特殊急需引进的留学人员及团队。
二、申请条件
C、D类项目申请资助者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通过政府人事部门的留学人员资格认定;
(二)新近回国来浙江工作或创业一般不超过3年(2006年1月1日以后来浙);
(三)具有本省户籍或政府人事部门核发的留学人员工作证(应邀来本省讲学或进行咨询服务的留学人员除外);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申请项目的执行年限必须在申请者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有效期内。
具体申请条件详见《管理办法》。2009年D类项目资助的重点领域为:节能减排、信息科学与技术、生命科学、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申请者满足基本申请条件,其项目符合上述重点领域的,可申报D类项目。持有重要发明专利、专有技术来浙江自主创业,或我省急需的具有特殊专长的留学人员,可不受学历、经历等条件限制。
“钱江人才计划”各类资助项目不得兼报,每人限报1项。
三、 项目申报
C、D类项目申请者需填报《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社会科学、特殊急需类项目申请登记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由各市、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汇总,报送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项目资助对象,公示后,报钱江人才计划小组核准,并发文公布,核拨资助经费。
省“钱江人才计划”A、B类项目申请按照《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09年度各类省级科技计划申报的通知》(浙科发计〔2009〕8号)进行。
四、 附件材料及时间要求
请各市、各有关单位人事部门于6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huangfeng@zjrs.gov.cn):
(一)综合报告1份,注明联系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二)《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社会科学、特殊急需类项目申请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3份,项目可行性报告、经费概算(编写提纲见附件2)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1份(附件清单见附件3);
(三)《2009年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1份(见附件4)。
实施省“钱江人才计划”是我省加快集聚海外优秀留学人才,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握条件,注重质量,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联系人: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黄峰
电话:0571-87052533
地址:杭州省府路8号,邮编:310025
附件:
1.《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社会科学、特殊急需类项目申请登记表》
2.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经费概算编写提纲
3.C、D类项目申报附件材料清单
4.《2009年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