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舜锋律师毕业于著名法学院校——湘潭大学法学院,毕业后在政法系统工作十余年,辞去公职后,先在长沙市执业,后转入深圳市执业,2011年转入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执业,2014年11月与同事成立前海分所,出任合伙人,总所有专职律师一百多位,实习律师及律师助理数十位,人员规模达一百五十余名,是罗湖区规模最大的律所,在全市排前十名,设有十多个专业部门,有先进的管理文化和理念,已成立广州、大连、茂名、前海、汕头、龙岗六家分所,其他分所正在筹备中。
伍舜锋律师善于学习、善于总结;做事认真、责任心强、有耐心、有恒心;注重综合能力的提高;待人坦诚、实在、善于沟通、团队协作精神强,实践经验丰富,能吃苦,效率高,曾长期同时独立办理、跟进近三十多个案件。
伍舜锋律师转入深圳执业以来,在深圳、广州、珠海,东莞、梅州、江门、汕头、云浮、金华及其他地区承办的案件有:
刑事案件:黑社会性质,放火,贩毒,容留他人吸毒,容留他人卖淫,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介绍卖淫,猥亵儿童,绑架,抢劫,盗窃,职务侵占,行贿,受贿(其中正处级),非法经营,非法行医,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伪造国家机关印章,伪造公司企业印章,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过失致人死亡,故意伤害(致死),寻衅滋事,强奸,诈骗,集资诈骗,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妨碍信用卡管理,危险驾驶(醉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开设赌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走私普通货物,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为被告人成功办理取保候审、不予逮捕、减刑、缓刑、无罪、罪轻辩护等;
民商事案件:交通事故人身损害,雇佣人身损害,医疗损害责任,离婚(涉台),离婚后财产,变更抚养权,买卖合同(货款催收),二手房买卖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装修装饰合同,租赁合同,合伙合同,投资经营合同,借款合同,委托合同,居间合同,代理合同,保管合同,保密合同,保险合同,国际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物权确认,土地权属,股权转让,经济合同审查、拟定和修改,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法律意见书,劳动争议(工伤赔偿、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差额、加班费等),公司(私人)法律顾问(起草、审查公司规章制度,审核公司各种合同、协议,协助公司治理,尽职调查、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以防范风险),特别程序(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支付令申请),执行异议之诉等;
行政案件:行政复议(某县政府),行政诉讼(某市社保局、某县及市政府),行政赔偿诉讼(四百余人向某市政府索赔诉至最高法最高检)。
伍舜锋律师办理过以上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的一审、二审、再审、重审、执行及执行异议、抗诉,办理过普通、重大、疑难、复杂、群体性案件等共数百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诉讼策略,能为委托人提供较全面的、立体式的法律风险防控服务,维护委托人最大合法权益。
以上丰富的法律实战经验,能为公司企业法人,高管,个人提供刑事,民商事,行政三大块立体式,流程式,一站式法律风险防控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