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省政府办公厅发文,同意设立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湖州联动创新区、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绍兴联动创新区、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衢州联动创新区、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丽水联动创新区。
文件要求,获批地市会同省级有关单位抓紧研究制定本市联动创新区总体方案,加快推进联动创新区各项建设。将复制推广全国自由贸易区改革创新经验作为首要任务,并结合身优势,全面推进差异化、特色化改革探索,开展贸易、投资、人员往来自由化便利化等先行先试。强化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与联动创新区的改革联动、协同创新,形成一批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改革创新成果,努力打造我省新时代高能级开放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