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湖南省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宣传处获悉:9月30日,原中共岳阳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四海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管辖,由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陈四海在担任岳阳市委常委、副市长期间,违反国家关于土地出让金管理等相关法律规定,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陈四海利用其先后担任岳阳市农业局局长兼湖南亚华花板桥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汨罗市委书记、岳阳市政府副市长、岳阳市委常委等职务上的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建设、资金审批、工作调动、人事提拔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单独及与他人共同收受或者索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前,澎湃新闻曾援引知情人士说法称,陈四海能力平平,且对工作极不上心,“听他身边人说,他一天一瓶茅台,早、中、晚都喝,晚上喝得很晚还到外面去搞夜生活。上午10点前基本不上班,在家睡觉。” 2015年1月28日下午,湖南岳阳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四海在武广高铁岳阳东站被带走的一幕,被网友抓拍,照片次日在网上热传。 此前一天,1月27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岳阳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四海立案侦查。 值得一提的是,湖南省纪委并未介入此案,而是省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 对此,湖南省纪委预防腐败室副主任陆群在其实名认证微博“@御史在途”上发表评论称,“省检察院直接对厅局级干部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并不多见,应是涉嫌渎职犯罪。今后检察机关直接立案调查涉嫌渎职的高级别领导干部将成为常态。” 此新闻采集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