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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长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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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 吴长军律师
电话号码: 13501138318
执业机构: 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 11101200410296137
Q Q号码: 540993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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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长军博士出席第八届中国经济-法律论坛暨市场流通法制论坛并发表讲演讲
发布时间:2016-08-22 10:04

吴长军博士出席第八届中国经济-法律论坛暨市场流通法制论坛并发表讲演讲


20131019日,第八届中国经济-法律论坛暨市场流通法制论坛(2013在北京隆重举行。本次论坛是由北京物资学院和中国商业法研究会主办,北京物资学院劳动科学与法律学院、北京物资学院流通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中国商业法研究会流通法专业委员会承办。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物资学院流通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吴长军博士,出席论坛并分别发表专家演讲,参与论坛讨论。

出席论坛的主办方代表有北京物资学院党委书记李石柱、中国商业法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刘瑞复教授等。莅临本届论坛的嘉宾有来自国家商务部、北京政府相关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地方高级人民法院的领导,有来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商务部研究院、物流采购联合会、中国商业联合会、北京市商业经济学会、商业科技质量中心等研究机构、学会、协会的研究者。有来自清华大学、辅仁大学、浙江大学、福州大学、辽宁大学、山西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交通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华北科技大学、北京财贸职业学院等高等学府的40多位专家学者,有来自北京天竺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北京中交兴路车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中储公司,律师事务所的领导、嘉宾和实践工作者。还有北京物资学院劳动科学与法律学院的老师们、同学们和研究生们。

本次论坛主题为加强市场流通立法  推动流通产业创新。论坛特别邀请了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副司长唐文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黄河、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首席顾问丁俊发教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微研究员、商务部研究院消费流通研究所副所长张育林研究员、台湾辅仁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黄宏全教授、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毛初颖处长、北京市商务委员会闫竞新处长、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谭立教授、福州大学法学院汤黎虹教授、辽宁大学法学院郑莹教授、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高桂林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付翠英教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陈龙业法官、北京商业经济学会秘书长、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商业研究所所长赖阳教授、清华大学竞争法与产业促进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张晨颖副教授、商业科技质量中心尚卫东处长、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郝琳琳教授、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张长青教授、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任国锋处长、华北科技学院法学系主任李遐桢副教授、西北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商业法研究会房地产法专委会秘书长李军波、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郗伟明、北京物资学院物流学院孙前进教授等来自政府、商贸流通组织、研究机构、高校、企业、第三方服务机构等多家单位代表发表了专题演讲和讨论。

上午9时,中国商业研究会第八届中国经济-法律论坛暨市场流通法制论坛(2013举行隆重的开幕式。北京物资学院党委书记李石柱、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副司长唐文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黄河致辞,并预祝本次论坛取得圆满成功。开幕式由北京物资学院劳动科学与法律学院院长、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尚珂教授主持。

北京物资学院党委书记李石柱代表主办方致辞,他指出,2013年第八届中国经济-法律论坛暨市场流通法制论坛秉承关注现实、重视研究、服务社会、增进交流的学术理念,以加强市场流通立法  推动流通产业创新为主题,将围绕新形势下市场流通法制领域理论和实践领域的重大问题、热点问题进行广泛而深入的交流、研讨。北京物资学院作为一所以流通、物流为特色的高等学校,一直致力于在流通物流领域进行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特别是近几年来以建设高水平、特色型大学为目标,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新需要以及人才培养的新要求,不断夯实和强化流通物流特色,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现已成为我国流通物流领域研究的专业高地之一。就北京物资学院法学学科建设而言,长期以来借助于各界支持,依托学校多学科从流通物流领域既有的优势,在流通法制研究方面独树一帜,取得长足进展,先后建立了流通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主导成立了中国商业法研究会流通法专委会,定期举办市场流通法制论坛建设了一支优秀的流通法研究团队,完成一系列研究成果,丰富发展法学领域研究,也成为学校在物流流通领域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不可或缺的力量。

他希望通过本次论坛,能形成有价值的观点成果,为推动我国流通产业的健康发展献计献策;通过市场流通法制论坛平台,进一步增进北京物资学院与相关学术团体、政府主管部门、兄弟高校和研究机构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学校科研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和服务社会能力的不断增强。

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副司长唐文弘结合商务立法实践,商务部条约法律司积极推进市场流通相关法律的制定。在立法的过程中,我们深刻感受到市场流通法律理论研究有待加强,特别是我们自身人才队伍的急需壮大,着眼于市场流通立法理论及实践问题,为政府、学界、业界搭建了沟通平台,有利于整合各方市场流通法律研究资源,加强在市场流通法律研究及立法方面的合作,加快相关领域法律人才培养,对推动我国市场流通立法工作有积极意义。对北京物资学院尚珂教授带领的团队就流通领域的立法研究成果,研究水平给予了高度肯定。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黄河受中国商业法研究会会长刘瑞复教授的委托,代表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黄河副院长以流通产业运行的现实需求为基点和归依,指出此次论坛正是为此而开,开得正当其时。从论坛所设定的诸多讨论的主题来看,其中既有对流通产业运行基础法律问题的关注,也有不乏对流通业态前沿性法律问题的全面把握,全力推进我国流通业专门立法尽快出台。首先,流通法是以流通产业的整体运行过程为其基础性的规制领域,市场交易秩序的保障是其最主要的环节。其次,流通法的理念基础呈现出复合型特征,流通法并以复合型利益保障为宗旨。最后,流通法的规制手段呈现多样性。基于以上的认识,黄河副院长提出今后流通法的研究建议。第一、流通法应解决市场流通急需要去解决的问题。第二、在流通业和具体业态的法律规制中,论坛中涉及对粮食流通立法现状,对食品安全,对流通业的促进,流通方式,知识产权,市场交易,碳交易等热点问题的法律研究。第三、研究流通领域应该借鉴国外的先进做法,比如韩国90年代颁布《流通产业发展法》等国外立法例。

在专题讨论中,专家学者围绕市场流通政策与法制建设市场流通秩序与监督物流法制等专题进行演讲和热烈的圆桌讨论。

最后,北京物资学院劳动科学与法律学院院长、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尚珂教授代表论坛承办方发言。她介绍了本次论坛的筹办情况和论坛的具体安排,希望通过本次论坛围绕加强市场流通立法  推动流通产业创新主题,激荡脑力,迸发火花,聚焦思想,阐述观点,形成最新学术成果,推动我国流通市场法制理论与实践的新发展与新内容的形成。不辜负时代赋予的责任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