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长军博士应邀参加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学术年会并当选常务理事 2016年4月24日,北京市经济法学会2016年学术年会在北京大学召开。此次年会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法律问题研究为主题。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联合主办。吴长军博士应邀参加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学术年会并当选常务理事.吴长军博士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现任北京重光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律师;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物资学院流通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市经济法学会理事、北京劳尔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青岛仲裁委员会专家仲裁员。 开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北京市经济法学会会长徐孟洲教授主持。 杜石平(北京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张守文(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时建中(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张晨颖(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副会长分别致辞。理事会审议增补的理事、常务理事、秘书长、副会长人选,吴长军博士当选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李国平(北京大学首都发展研究院院长、教授、京津冀协同发展联合创新中 心副主任、中国区域科学协会副理事长),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研究为主题发表演讲;刘海林(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副会长、 富恩德粮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以我国“虚拟法人”治理结构与金融风险特点为主题演讲;宋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规划衔接问题为主题演讲。薛克鹏(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邓峰(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进行评议。李兰芳副会长、王宗玉监事长、石新中副秘书长、北京市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邹明宇副庭长分别主持了各个环节的演讲。王伟(中央党校政法部副教授)以《信用监管是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基础》主题演讲;郑俊果(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以政策性文件与地方经济立法之间的关系辨析演讲;李蕊(北京农学院文法学院副教授)以以信托机制驱动京津冀农业产业协同发展的法律构造为题演讲;李凌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以区域协同执法演讲。孙颖(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以社会共治视角下提高风险交流的制度与政策建议为题演讲;付大学(北京市经济法学会理事、 天津职业大学社会管理系副教授)以PPP模式下使用者付费公共产品定价的法律重构为题目演讲;郑翔(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以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建设与 PPP 融资法律问题分析为题演讲;康临芳(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以京津冀法院文书送达协作为题进行演讲。吴长军博士、王斐民副教授、叶姗副教授、姚海放副教授分别进行精彩的嘉宾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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