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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长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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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资料
律师姓名: 吴长军律师
电话号码: 13501138318
执业机构: 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 11101200410296137
Q Q号码: 540993169
电子邮件: 540993169@qq.com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广宁伯2号金泽大厦东区七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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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长军博士应邀出席全国高等院校法学实验课程与教材建设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6-08-22 10:51


2013615日,“博雅大学堂——2013年全国高等院校法学实验课程与教材建设研讨会”在中山大学成功举行。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北京易可诺美咨询服务中心CEO、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吴长军博士,作为研究与实务专家应邀出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中山大学法学院与北京大学出版社联合主办、广州八联法律图书有限公司协办。参加会议的有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商学院、广东警官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北京物资学院、北京易可诺美咨询服务中心等科研院校。中山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丁利主持开幕式,中山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罗镇忠致开幕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刘茂林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实验教学中心主任王均平教授和中山大学法学实验教学中心主任杨建广教授分别作了主题发言。

本次会议切实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紧紧围绕法学实验教学体系的构建、法学实验课程与教材的开发、法学实验教学软件的开发与应用、法学实验教学的新方法与新思路、如何构建法学实验教学和理论教学的良性互补关系、法学实验教学的师资队伍建设、法学实验教学项目与素材案例库的建设、法学实验教学的质量监控和管理等八个主题,分四个单元进行了多角度、多层次的交流。与会代表积极研讨法学实验教学发展的新思路,共享法学实验教学已有成果。本次会议在如何促进全国高等院校法学实验教学方面取得广泛共识,进一步加强了高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意义十分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