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6日至6月8日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大赛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举行。中国商务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吴长军博士应邀担任2014年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评审专家。 2014年第二届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由“十一五”国家级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承办。联席会10所高校及6所受邀国内有代表性的其他法学院校在校法学专业或公安专业本科生参加比赛。 评审专家依据全国模拟法庭的评判标准对选手在庭审中的表现进行评审:书状评审:竞赛将书状写作与庭审表现分开评议。书状由秘书处组织3-5名专业评委负责评审。通过评审产生最佳书状奖。要求格式正确,事项齐全(20分);主旨鲜明,阐述精当(20分);叙事清楚,详略得当(20分);依法说理,论证充分(20分);语言准确,朴实庄重(20分)。每位评委对某一书状的评分在0—100分之间,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分即为该书状的总得分。庭审表现:1、专业能力(40分)。参赛队员应有良好的程序意识和程序操作能力,要求参赛队员依据我国现行程序法的规则参与模拟法庭的活动。参赛队员应有运用实体法分析案件的能力。模拟法庭比赛应当改变过去“重程序法轻实体法”的做法,要求参赛队员在面对实体纠纷时阐述观点明确、说理充分、适用法律恰当。参赛队员必须具有强烈的证据意识和实际法律问题分析能力,这些能力包括:从复杂的案卷材料中发现案件的关键证据;在法庭的举证、质证和证据辩论能力;准确的构建论证思路并进行法律论证的能力。2、论辩能力(50分)。观察模拟法庭的参与者能否根据自己所扮演的角色合理、恰当地进行语言表达;考察同学的表情、手势是否恰当、自然、大方,不强词夺理,尊重对方,富有幽默感等;能否从多角度、多层次分析、理解、认识案件重点;阐述是否有层次性、条理性;口头论证是否具有说服力和感染力。3、语言风度、整体印象(10分)、考察参赛队员在整个庭审过程中的综合表现,是否在整体上与其所处角色相符;要求时间把握准确、精神面貌良好、严肃认真、各成员配合默契。竞赛胜负的评判标准:评委会负责进行竞赛决议投票,评议方式为评委依据评分标准分别给对阵双方评分,每位评委对某一队伍的评分范围为0-100分,给两队的分数差应大于等于1分。根据评分结果决定该评委的投票,以票数决定两支参赛队的胜负,票数当场由工作人员统计,并由主持人当庭宣布竞赛结果(决赛除外)。小组排名时,若两队票数相同,以得分为准,得分相同,以书状得分为准。结果公布后,评委就双方参赛队员在竞赛过程的整体表现进行点评。最终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等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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