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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隽永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敬辉律师讲解一般累犯与特别累犯的区别
作者:张敬辉   时间:2024-04-24 01:06   点击量:86

北京隽永律师事务所张敬辉律师,联系方式13391730991或者13261996547,微信分别同号。北京隽永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敬辉律师讲解一般累犯与特别累犯的区别

一般累犯与特别累犯是刑法中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在构成条件、适用范围和处罚原则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下面将从定义、构成要件、适用范围和处罚原则等方面对两者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比较。
一、定义
一般累犯是指犯罪人在一定期限内,因犯罪被判处刑罚后,再次实施犯罪的情形。而特别累犯则是指犯罪人在被判处刑罚后,再次实施特定种类的犯罪的情形。可以看出,特别累犯相对于一般累犯更具有针对性和特定性。

二、构成要件
1. 一般累犯的构成要件
一般累犯的构成要件包括:

一是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

二是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都必须是有期徒刑以上;

三是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

这些条件共同构成了一般累犯的认定标准。
2. 特别累犯的构成要件
特别累犯的构成要件则因不同的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特别累犯的构成要件包括:

一是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特定的犯罪种类;

二是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都必须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

三是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一定期限以内。

这些条件的具体要求会因不同的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
三、适用范围
1. 一般累犯的适用范围
在大多数国家的刑法中,一般累犯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时间范围
一般累犯的时间范围是指犯罪人前次犯罪与再次犯罪之间的时间间隔。这个时间间隔通常是法律规定的,例如我国刑法规定,前次犯罪与再次犯罪之间的时间间隔为五年。在这个时间范围内,如果犯罪人再次犯罪,就可以适用一般累犯的规定。
2犯罪性质
虽然一般累犯并不要求两次犯罪的性质相同或者相似,但是一些国家的刑法规定,如果犯罪人再次犯罪的性质与前次犯罪的性质相同或者相似,那么对其的处罚将会更加严厉。这是因为,如果犯罪人在相同或者相似的犯罪领域中再次犯罪,说明其犯罪习性难以改变,需要更加严厉的处罚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3犯罪情节
犯罪情节也是一般累犯适用范围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果犯罪人再次犯罪的情节比前次犯罪更加严重,或者其犯罪手段更加恶劣,那么对其的处罚也会更加严厉。这是因为,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直接反映了犯罪人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需要通过加重处罚来维护社会正义和公共安全。
除了以上三个方面,一般累犯的适用范围还可能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例如犯罪人的个人情况、前次犯罪的判决结果等等。这些因素都可能对一般累犯的适用产生一定的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一般累犯制度可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但是也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原则和程序。例如,在适用一般累犯制度时,必须保证犯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能随意加重其处罚。同时,对于犯罪人的前次犯罪和再次犯罪,都需要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证据收集,确保判决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2. 特别累犯的适用范围
关于特别累犯的适用范围,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特别累犯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三类犯罪。这是因为这些犯罪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较大,需要严厉打击和惩罚。因此,法律规定对于这三类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从重处罚。
其次,特别累犯的成立条件较为宽松。只要前后两罪都是上述三类犯罪之一,就可以构成特别累犯,不受前后两罪是否同一罪名、刑罚种类和轻重等限制。此外,特别累犯也不受前后两罪相距时间长短的限制,只要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再犯上述三类罪中任一类罪的,都构成特殊累犯。
最后,在司法认定中,我们需要注意特别累犯的认定标准。特别是对于前后两罪是否属于上述三类犯罪之一,需要进行认真审查和判断。同时,我们还需要注意特别累犯的处罚原则,即对于特别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以体现法律的严厉性和公正性。
总之,特别累犯的适用范围是限定在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三类犯罪中的。在司法实践中,我们需要认真把握特别累犯的成立条件和认定标准,以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公正裁判的实现。同时,我们也需要加强对这三类犯罪的打击和预防工作,以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安全福祉。

3. 四、处罚原则
1. 一般累犯的处罚原则
对于一般累犯的处罚原则,刑法规定应当从重处罚。这是因为犯罪人在一定期限内再次犯罪,表明其主观恶性较深,社会危害性较大,需要予以严厉的打击和制裁。同时,从重处罚也可以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防止犯罪人再次犯罪。
2. 特别累犯的处罚原则
对于特别累犯的处罚原则,刑法同样规定应当从重处罚。但是,由于特别累犯所涉及的犯罪种类较为特定和严重,因此在处罚时通常会更加严厉和苛刻。此外,对于特别累犯的认定和处罚也需要更加严格和审慎,以确保不会误判和滥用刑罚。
综上所述,一般累犯与特别累犯在定义、构成要件、适用范围和处罚原则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适用刑法中的累犯制度,从而更好地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同时,我们也应当认识到,累犯制度的设立旨在打击和预防犯罪,而不是单纯地惩罚犯罪人。因此,在适用累犯制度时,应当注重平衡惩罚和预防的关系,确保刑罚的公正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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