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我省医疗事故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部门
河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冀价行费(2006)49号
【发布日期】
2006-12-19
【实施日期】
2006-09-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我省医疗事故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省卫生厅、省医学会:
省医学会冀医会字(2006)11号《关于调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两年来的试行情况及我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