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转让东山铜陵西门兜围海造地项目海域使用权的批复
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文[2005]156号
【发布日期】
2005-04-30
【实施日期】
2005-04-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转让东山铜陵西门兜围海造地项目海域使用权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