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恕就是大爱”迷途少年重新扬帆以案说法

【摘要】

“宽恕就是大爱”迷途少年重新扬帆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庙内屋顶损毁,墙面剥落,镀金神像、刺绣布幡、雕花神台等陈设全部烧毁。守护了村民几百年的庙宇,一夜之间轰然倒塌,烧掉的不仅是一座古庙,更是村民的精神寄托。办案法官多方奔走,多次召集少年的家属、村委会的管理人员、律师到法院做协调工作。考虑到让少年对损失做出赔偿是量刑的关键因素,合议庭成员联系村党支部,轮番动员家属积极赔偿。另外,村委会组织的社会募捐、筹款也终于使得庙宇重建得以开展。此后,法官开始积极做村民的工作,并最终获得村委会代表村民出具的谅解书,“宽恕就是大爱”,被告人终于获得了人生重新扬帆的机会。

一、基本案情

未成年被告人何某劲、何某健、梁某某有分有合分别盗窃5间庙宇(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西北村西岸三队玉虚宫、杏坛镇西北村西岸二队水月宫观音庙、杏坛镇雁园村利摄主帅庙、杏坛镇龙潭村古粉济公庙及杏坛镇光华村三队财神庙)财物,并点燃物品后逃离现场,致使5间庙宇不同程度焚毁。其中,何某劲参与放火5宗,造成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87000元;何某健参与放火3宗,造成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2000元,参与盗窃3宗;梁某某参与放火1宗,造成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2000元。

二、裁判结果

何某劲、何某健、梁某某无视国家法律,伙同他人采用放火方法焚毁集体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行为均构成放火罪。被告人何某健伙同他人采用秘密手段,多次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鉴于被告人何某劲、何某健、梁某某犯罪后均有深刻的悔罪表现,其家属代为向被害人赔偿损失,取得谅解,依法决定对何某劲、何某健、梁某某适用缓刑。顺德市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处何某劲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梁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缓刑二年零六个月;被告人何某健犯放火罪、盗窃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三、法院工作

三人被判处缓刑后,主办法官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共同对三人进行家访,及时安排三名有多年帮教经验的护航志愿者,对其进行跟踪帮教。

何某健,目前在顺德伦教的一个珠宝工厂上班,从事珠宝设计工作。进厂以后,从学徒开始做起,经过半年多的学习,目前已经能够独立设计珠宝,转为正式师傅,并开始领取工资。梁某钊,目前在一家职业技术学校旅游管理专业上学。何某劲释放后,能意识到之前的错误,没有完全从阴影中走出来,以至于不能正常参加工作,目前,当地司法所工作人员、志愿者、法官都在尽力指导何某劲就医治疗,为其提供心理疏导。

该案件的处理对全国未成年人及父母具有警醒作用,起到了很好的法制教育作用。佛山法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从有利于被告人教育改造的角度出发,承办法官不辞辛劳、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精神为少年司法工作树立了良好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