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行解散清算债权申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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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行解散清算债权申报的公告

经本公司股东会决议,本公司自     年   月   日起,成立清算组,开始进入解散清算程序。请本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首次刊载之日起【第一次刊载日即   年  月 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所需提交债权申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最新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贵公司法人印鉴);若债权人为自然人,应提交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载明债权人姓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及债权人债权金额、性质、有无担保、是否为连带债权等具体内容的债权申报书;债权人债权形成所依据的合同、协议等债权凭证;债权人的支付凭证包括收条、银行转账证明等;债权人请求偿债的证明;担保文件、担保登记证明;债务人已偿还部分债务的证明;如债权人需委托他人代为申报债权的,还应提交债权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为了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律师事务所处理债权申报事宜。请债权人按如下联系方式提交上述文件。如各债权人逾期未申报债权,产生不利法律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债权申报联系人:**律师事务所债权申报专项小组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注:

1.申报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              ,下午    

2.附债权申报书、债权登记申报表一份(可于中华律师网下载,网址:)。

3.债权申报程序(可于中华律师网下载,网址:)

            公司清算组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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