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某某区建设局告知函的回复

某某区建设局告知函的回复

某某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今天中午,我收到了告知函,觉得很困惑,办事很难!

一、1996年,我的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了房产证、土地证。

二、2000年,我要求更正时,某某区建设局委托单位鉴定,我虽然不乐意,还是按照政府的要求重新验收,并出具了合格报告。到现在15年之久还没有更正。

三、现今又再次要求我鉴定,我还是无条件的执行了贵政府的要求,鉴定报告得出结论是合格。可是贵政府还是百般挑剔,千般刁难,不给更正。如果政府对百姓多担待些,就不至于我劳财伤心。

四、对几个问题的回复:

1、不是双方认同的瑞邦公司检测问题

开始时,我预选两家检测公司,第一次带瑞邦公司到现场检测,我和律师到贵县,瑞邦公司拿合同与你们签,被你们拒绝后,贵政府明确要求我独立委托在丽备案的14家检测单位检测,所以我委托预选的浙江求是公司检测,我认为是对的。

2、关于求是公司没到某某区登记备案问题

瑞邦公司当时在现场检测三天,贵政府派了质量、产权、政府多人参加,当时均没有要求瑞邦公司登记备案。为什么现在求是公司作出报告后又提出登记备案,二个检测单位待遇不一样。

3、关于求是公司的鉴定报告有瑕疵问题

求是公司是根据我委托对房屋主体安全检测的(我是应贵政府要求对房屋居住安全进行检测,不是对全部细节质量检测),所以求是公司就主体结构安全作出报告是符合鉴定目的。

综上:我的房屋安全检测报告已明确安全、合格。请信守承诺,及时给我办理更正手续。

李某某

2014730

抄报:某某市人民政府、某某市侨台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