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实习协议
甲方:上海南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为丽水学院的在校学生,自愿到甲方单位实习。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一、实习合同期限
乙方实习期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月31日。
二、实习内容
1、乙方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技术部岗位进行实习,工作内容为编写中华律师网、律友律师软件代码。
2、乙方在实习期间,应以甲方员工的标准参加实习,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努力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
3、甲方为乙方实习提供相应的场所、设备等条件,帮助乙方达到了解社会,运用所学知识于实习工作岗位之目的。
三、中华律师网、律友律师软件岗位股
甲方聘用乙方为技术主管,中华律师网、律友律师软件项目岗位股分配给乙方2%,该项目商业运行成功、甲乙方延续签订协议的,享有2%的岗位股;协议期满,如果乙方离开的,甲方回购岗位股,回购价格为2000元。
四、保密条款
鉴于乙方从事的工作设计商业秘密,甲、乙双方就乙方在实习期间及实习结束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乙方在甲方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保密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2、乙方承诺,今后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等形式使第三方知悉属于甲方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
3、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4、乙方因工作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
5、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图纸、样品、操作手册、技术文档、客户名单、销售计划、定价政策、财务资料,相关函电等。
6、实习期满,乙方将所有资料完整交给甲方。
7、实习期满,乙方将所有资料完整交给甲方后,甲方支付保密费用2000元给乙方。
五、实习期间,甲方支付给乙方生活补贴每月2000元/月,超时费每月500元。
实习期满,乙方离开甲方单位的,甲方除支付给乙方以上款项外,其他款项为保密费2000元,股份回购费2000元
六、其它
1、乙方在实习期间患病或发生意外伤害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鉴于乙方10月份还需要在学校上课的实际情况,工作时间实行弹性制。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代表人: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