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应注意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按照《立案追诉标准(二)》第45条的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应子立案追诉。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的行为,如果没有造成重大损失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可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行政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