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名认定

1、过失致人重伤与意外事件致人重伤的区别

一是要查明行为入主观上有无罪过。这是问题的关键所在;二是在确认行为人的过失行为已造成重伤结果的情况下,还要进一步查明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重伤结果之间有无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如果经过调查,根据行为人的认识能力,行为时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条件,证明致人重伤是由于行为人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则属于刑法上的意外事件,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     

2、本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   

在司法实践中,有人往往将过失伤害致人死亡的案件定为过失伤害致死,尤其是对于因过失当场致人重伤,但由于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而死亡的案件,更容易被认定为“过失重伤(致死)罪”。我们认为这种做法不仅于法无据,而且也不符合犯罪构成原理。“过失伤害致人死亡”,实质上就是过失致人死亡罪,无非是在这种案件中,行为人对他人重伤、死亡的结果都是存在过失。过失致人重伤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在于过失行为最终引起的结果是重伤还是死亡。是重伤的定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死亡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       

3、本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

这两种犯罪在侵犯的客体和客观方面的表现都是相同的。区别主要有两点:(1)罪过的形式不同。一个是过失,一个是故意,这是最本质的区别。(2)对行为结果的要求不同。故意伤害罪,不论行为的结果是轻伤还是重伤,都构成犯罪;而过失致人重伤罪,法律不仅要求行为必须造成了实际的伤害结果,而且这种伤害只有达到重伤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如果过失致人轻伤,则不构成犯罪,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