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申请海事支付令是指海事法院根据债权人基于海事事由的请求:责令债务人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命令。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应当适用督促程序作出支付令。督促程序是指对于债权人提出的以给付一定数量的金钱有价证券为标的的财产上的请求,法院根据债权人的单方面申请,不经过开庭审理,以他的主张内容,直接向债务人发出支付命令的非诉讼程序。《民事诉讼法》规定督促程序仅适用于基层法院。我国海事法院作为海事诉讼案件的一审法院i在审判实践中已?经成功地适用了督促程序,因此,《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对申请海事支付令作出明确规定,给予海事法院适用督促程序以法律依据 。根据《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规定,申请海事支付令的条件应当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91条第1款的规定,即必须是以金钱、有价证券为标的物的给付之诉,必须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必须是支付令目日够送达给债务人。申请海事支付令的程序,海事法院对申请的审查和受理等均适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