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是指船舶转让时,受让人向海事法院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催促优先权人及时主张权利,消灭该船舶附有的船舶优先权。
而所谓船舶优先权是指海事请求人依照《海商法》第22条的规定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海事请求,对产生该海事请求的船舶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在实践中,消灭船舶优先权的目的,是为了让买主买得放心,保证买受人即买主不受其他拥有船舶优先权的潜在受偿者困扰。为了保证这一点,法律规定,受让人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应当向转让船舶交付地或者受让人住所地海事法院提出。提出申请时,应当向海事法院提交申请书、船舶转让合同、船舶技术资料等文件。申请书应当载明船舶的名称、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事实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