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是指夫妻双方因离婚而产生的纠纷。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是两种最常见的离婚途径。
离婚分为解除法律婚和解除事实婚两种。法律婚以结婚证及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为依据。对补办结婚证的法律婚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法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四条)。事实婚是指虽未进行结婚登记但为法律所认可的婚姻。实践中,以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为界,其中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法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五条)。
离婚纠纷三大核心问题是离婚条件、财产分割、子女抚养。
离婚的主要特征是:(1)离婚的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无论是双方当事人协议离婚,还是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离婚,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外一方当事人。(2)离婚的主体是具有夫妻合法身份的男女双方。离婚的主体具有特定性与专属性,离婚的意思表示只能由当事人本人作出,任何人无权代替。(3)离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必须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序。双方当事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形式办理,得到国家法律的认可才发生效力。当事人之间未经法定程序的私下协议或一力一当事人擅自单方面宣告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都不产生离婚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