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对父母具有赡养扶助义务,其内容是广泛的。首先,子女要赡养父母,子女和父母同居生活的,应当依法履行赡养义务。对于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由子女向父母给付适当的赡养费。对于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以根据他们不同的经济条件,共同负担赡养费用。其次,子女要在日常生活中扶助父母。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是指晚辈对长辈应尽的照顾其生活的义务,这种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和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和父母、养子女和养父母、继子女和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不仅发生在父母之间,而且发生在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之间。
赡养费纠纷是指被赡养人因向赡养人索取赡养费而引起的纠纷。
变更赡养关系纠纷是指赡养人与被赡养人之间因变更赡养关系而引起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