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名认定

   注意划清本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界限。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后者侵犯的是社会秩序。(2)犯罪对象不同。前者是国家机关,后者还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3)客观方面不同。前者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后者则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行为人如果采用冲闯、强行进入、占搪国家机关或者堵塞国家机关通道的方法扰乱社会秩序的,则应当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