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是指具有同居关系的男女,解除同居关系时,在同居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子女抚养费承担方面产生的纠纷。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由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在实践中,受到法律调整的同居关系只限定在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重婚同居、事实婚同居、具有“事实婚关系”并经补办登记的同居,因婚姻无效或婚姻可撤销而导致以同居关系处理的法定同居。

此外,由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针对单纯提起的解除上述同居类型以外同居关系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我们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不论什么类型的同居,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