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约定纠纷与离婚纠纷

该案由与“离婚纠纷”存在交叉之处,如果在离婚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对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发生争议的,只须将此案由确定为“离婚纠纷”即可。实践中,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乃至在办理离婚件记时或者离婚登记后,均可能发生因夫妻财产约定的履行或者效力发生争议而引发的纠纷此类纠纷均可确定为“夫妻财产约定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