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危险是物权保护的重要方法,赋予占有人以消除危险的请求权目的在于保护物的安全,所以《物权法》明确规定了占有人的消除危险的请求权,这也是《物权法》规定的一类新的纠纷类型,《规定》将其作为占有保护纠纷下的第三级案由之一。在适用本案由时,要注意和物权保护中的消除危险纠纷案由的区别,如果属于物权人对其物的保护,则应当适用物权保护中的消除危险纠纷案由,具体可以适用各类物权纠纷项下的案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