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并有适当的命名的植物新品种。完成育种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即拥有植物新品种权。

植物新品种权,是指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依法享有的排他使权,是工业产权的一种。植物新品种权是一种特殊的知识产权,其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1)排他性,植物品种权主体对其所拥有的品种权具有排他性或独占性。(2)可分解性,对特定的植物品种权而言其各项权能可分属一于不同的主体。(3)可让渡性,植物品种权可在不同的主体之间进行转让在植物品种权交易转让过程中,植物品种权可作为整体进行交易,也可以以其产权权能中的任何一项或几项的组合进行交易。

植物新品种权权属、侵权纠纷,是指双方当事人因植物新品种申请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的归属以及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及有关权益而发生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