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案由应注意的问题

发明与专利比较,专利是一种发明,但发明本身并不等同于专利,只有那些符合《专利法》规定条件的发明,经过特定的审查程序,才可以成为专利。因此,从广义上讲,发明权包含专利权但要大于专利权的内涵。但《规定》所称的发明权纠纷仅指当事人因对专利或者专利中请以外的其他发明成果的有关权利归属及其有关权益发生的纠纷。凡是涉及专利或者专利申请的发明成果产生的纠纷,应当确定为专利合同纠纷或者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另外,除户可以确定为第152条的其他科技成果权纠纷以外,凡是可以确定为其他知识产权纠纷案由的,不适用本案由。例如,涉及《规定》第136条案由的案件,特别是该条第(11)项的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奖励、报酬纠纷和第(12)项的技术成果完成人署名权、荣誉权、奖励权纠纷,不应再适用本案由。  

作为发明权客体的发明成果,可以是已经公开甚至是进人公有领域的发明成果。即,不论发明人是否公开其发明成果或者是否已进人公有领域,都不影响其依法主张发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