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名认定

l.正确认定古化石的性质和价值

   本罪的犯罪对象只限于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而且这两种化石必须是具有科学价值,并受国家保护的化石。因此,对化石的性质、价值,

应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鉴定。

   2.对于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后有倒卖或者走私等行为的定性

   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文物的规定适用于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的解释》,规定刑法有关文物的规定,适用于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这个法律解释明确了走私、盗窃、损毁、倒卖或者非法转让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或者失职造成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损毁、流失等犯罪行为的刑法适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