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仿冒纠纷主要有:
(1)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了争夺竞争优势,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和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相近似的名称、包装和装潢,导致消费者混淆从而引发的纠纷。知名商品,是指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
(2)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姓名纠纷,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了争夺竞争优势,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名号或者姓名,导致消费者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所引发的纠纷。
(3)伪造、冒用产品质量标志纠纷,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了争夺竞争优势,未经权利人许可,采取伪造、冒用的手段,将他人的产品质量标志用在自己生产经营的产品上,导致消费者混淆从而引发的纠纷。
(4)伪造产地纠纷,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了争夺竞争优势,伪造自己生产经营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制造地或者来源地,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而产生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