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破产概念专指破产清算制度,但对破产法律制度则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将破产清算以外的各种避免债务人破产为主要目的的重整、和解法律制度也视为破产法律的组成部分,而不是仅将其狭义地理解为破产清算法律制度。我国《企业破产法》采纳了广义的破产法律制度的理解,即将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制度规定在一部企业破产法中。因此,在确定案由时,一定要依据当事人提出的申请材料明确其提出的是破产和解的申请,而非破产清算、重整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