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名认定

1.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

   本罪是危险犯。只要采供血液或者制供的血液制品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即使尚未造成实际危害,也构成犯罪。但是,如果虽然采供血液或者制供血液制品的行为未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属于非法行为,只要其采供的血液或者制供的血液制品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不足以且危害人体健康的,就不构成犯罪。判断是否足以危害人体健康,主要看采供血液或者制供血液制品的设备是否符合标准;采集、制作的程序是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如采血前是否对供血者经过严格的身体检查,消毒措施是否严格,等等。

   2.划清本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界限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广义上也是一种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但血液和血液制品是属于对人体健康有重大影响的特殊产品,其生产、销售有更加严格的规定。刑法既然已经把这种行为单独规定为犯罪,就不能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