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是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按照标准化、计量、质量和特种设备、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行政相对人采取的具体影响其权利义务,或者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的行使和义务的履行进行监督检查,在此基础上给予行政相对人一种惩戒或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与其他行政处罚一样,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是行政处罚的一种,具有行政处罚的一切特征。同时,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又有自身的显著特点,主要是其技术性。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在进行行政执法处罚时要运用包括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量检定、食品卫生检验、安全技术检验等一系列的技术手段。
行政处罚的主体包括:1、行政执法机关,即县级以上各级技术监督局;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即县级以上各级纤维检验所。纤检机构是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直属二级机构,属于事业单位,有法人地位,从事棉花、羊毛、蚕丝和化纤的检验工作,根据国务院的行政法规《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的授权而取得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