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不履行法定职责是指公安机关负有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的行政管理职责,在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其履行时,不予答复、拖延履行或拒绝履行。
一是必须是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的行政管理职责。
二是具有履行的可能性。即行政机关能够履行相应的职责。由于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阻碍履行或使职责不能完全履行,则不构成不履行法定职责。
三是要有相对人的合法申请。这是构成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的前提条件,没有行政相对人的申请就无所谓不履行法定职责。
四是要有不履行的表现。只有行政机关接到申请后不处理、不答复、拖延处理或拒绝处理,才会构成不履行法定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