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的规定,这类案件应当由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