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拆是指现行条例下,由开发商或拆迁公司等主体执拆迁许可证进行的强制迁。 新拆迁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新版中,“行政强拆被取消”。强制拆迁与否拟全部由法院作出裁决,行政部门不再具有强拆决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