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析产”是个古老的话题,但民间所说的“分家析产”不能等同于法律的分家析产。民间的“分家析产”可以区分为三种不同的法律关系。
1、家庭成员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这就是法律上所指的分家析产。
2、父母为防止子女间日后发生纠纷,把自己的积蓄、购置的房产等财产“分”给子女或其他家庭成员。由于所“分”的不是家庭共有财产而是父母的财产,因此这不是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而是父母把自己的财产分割赠与给其子女和其他家庭成员,这种行为实质上是赠与。财产赠与不是本文意义的分家析产,它由《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调整。
3、在现实生活中,一个大家庭的主事家长去世之后,家庭成员往往会发生民间的“分家”。其实这种“分家”又往往包含了遗产继承和家庭共有财产分割。遗产继承和家庭共有财产分割既有一定的联系,又有原则的界限,两者之间具有严格的区别。遗产继承的财产基础是被继承人遗留的生前个人财产,而家庭共有财产分割的财产基础是家庭共有财产。引起继承法律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是被继承人死亡,而家庭共有财产分割法律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通常是共有人的合意。因此,遗产继承也不是本文意义的分家析产,它由《继承法》等相关法律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