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保护

继承的保护,是指合法继承人的继承权受到他人侵害时,继承人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从而使继承权恢复到继承开始时状态的情形。对继承权的保护实际上是继承恢复请求权的行使。继承恢复请求权的行使必须以继承权受到侵害为前提,他包括请求返还遗产的权利和请求确认继承人的资格的权利。  

继承恢复请求权的保护期限。根据继承法第八条的规定,继承恢复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2年内。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2年内,继承人没有行使其请求权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而且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