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的条件

根据继承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适用代位继承具备以下条件:  

1、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不适用代位继承。  

2、被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则其应该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这不是代位继承而是转继承。  

4、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只有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才享有代位继承权,被代位继承人的其他亲属如兄弟姐妹、配偶等均无此权利。依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另外,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备述的限制。  

5、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拥有继承权。根据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若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但代位继承人杂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或对被代位继承人尽扶养义务较多时,可以适当分的遗产。  

6、代位继承人无论是一人还是数人,都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热应得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