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被撤销死亡宣告人请求返还财产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通则》第2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39条、第40条的规定。
《民法通则》 第二十五条 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给予适当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39.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其财产的,除应返还原物及孳息外,还应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40.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请求返还财产,其原物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的,第三人可不予返还。但依继承法取得原物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或者给予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