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申请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事诉讼法》第,19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7条的规定。《民事诉讼法》192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核实,应当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97、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公告期间有人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应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告知申请人另行起诉,适用普通程序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