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申请海事强制令主要有:
(1)强制放货,是指一方当事人(包括承运人及场站等负有放货义务的人对持有提单的另一方当事人应当放货而不放货的,应申请人即提单持有人的申请,海事法院签发海书强制令,责令被申请人在限期内向申请人放货。
(2)强制放船,是指在光船承租合同到期或因其他原因解除承租关系后,光船承租人拒不向出租人交船的,光船出租人也可以申请海事法院签发海事强制令,责令被申请人在限期内向中清人放船。
(3)强制放单,是指一方当事人(包括收到货物后负有签发提单义务的人,一般指(承运人)收到另一方当事人货物,后经其要求仍拒不签发提单的,应货方的申请,海事法院鉴发海事强制令,责令被申请人在限期内向申请人签发提单。